不難看出,《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條件實質是在為年內將陸續出臺的光伏“金融、并網、補貼、監管”四項新政鋪路。
8月28日,工信部公開發布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件”),引起了業界的廣泛關注。細讀條件,不難發現,管理層欲借此新政,通過規范我國現有以及新建、改擴建光伏制造業項目的方式,達到淘汰落后產能、促進兼并重組、提升創新能力,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最終目的。
此外,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向記者透露,“該條件實質是在為年內將陸續出臺的光伏金融、并網、補貼、監管四項新政鋪路。其中,并網和補貼新政最快將于9月問世”。
“光伏系列政策總體可理解為橫縱兩線,橫線是之前提及的金融、并網、補貼、監管等,縱線則由此次條件針對的光伏制造業起始,下一步將擴展至光伏電站,甚至如今已趨向多元化的電站投資主體和用戶。當然,鑒于光伏電站,尤其是分布式電站建設尚未大規模啟動,此類政策出臺,或許仍需時日。”任浩寧認為。
淘汰、創新并舉
嚴苛制度保落實
總體而言,此番條件對我國已建、待建光伏制造項目分別設置了“生產布局與項目設立、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環境保護、質量管理、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監督與管理”等七項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條件為保證政策落實,設置了嚴苛的監督、管理制度。
待條件完成意見匯總,最終發布實施后,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必須嚴格執行;而凡不符合條件的現有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將通過兼并重組、技術改造等方式,盡快達到規范條件的要求。
未來,工信部將在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的基礎上定期公告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而針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及項目,將被撤銷公告資格。
記者注意到,此番條件中除設置常規標準外,特別在“生產布局與項目設立”中提出,未來我國要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對加強技術創新、降低生產成本等確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報行業主管部門及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
與此同時,條件參考國家科技部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對光伏制造業提出了“光伏制造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應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的要求。
在任浩寧看來,條件希望借助這些條款,促進我國光伏制造業淘汰落后產能并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而想要達到如上標準,對那些光伏“龍頭”企業而言輕而易舉,但對中小型光伏企業來說,卻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只要監督嚴格,幾乎很少有中小型光伏企業可以做到每年拿出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投入工藝改進、研發環節。”一位光伏企業人士向記者介紹。
不過,任浩寧也向記者著重表示,“條件本屬防御型政策,換句話說,它應該在我國光伏業出現產能過剩前發布。而就目前來看,在缺失其它配套政策支持的情況下,其也略顯單薄”。因此,他呼吁,“有關光伏業金融、并網、補貼、監管等政策應盡快發布,尤其是對產業至關重要的并網和補貼政策”。
有意為薄膜太陽能
提供成長空間
在采訪中,多位企業界人士向記者表示,此番條件設置的產品標準甚高,同樣是很多中小型光伏制造企業無法實現的。
“比較明顯的是,條件為晶硅類光伏制造企業設置了嚴格的技術標準,相對于此,薄膜則顯得較為寬松。”上述企業界人士認為。
事實亦是如此,據記者了解,目前晶硅業界,能夠實現20%以上光電轉換率的企業屈指可數。而2012年9月,漢能集團曾公開宣布,在其成功收購德國Q-CELLS子公司、銅銦鎵硒(CIGS)薄膜電池制造商Solibro后,銅銦鎵硒(CIGS)薄膜太陽能電池將具有全球最高的模組轉換效率,可達17.4%。
而今,通過三次技術并購(Solibro,到MiaSol,再到Global Solar Energy),漢能已整合了全球最先進的薄膜技術。據悉,目前,漢能掌握非晶硅-鍺、非晶硅-納米硅、銅銦鎵硒等7條全球領先的薄膜技術路線,薄膜太陽能組件量產轉化率已達到15.5%,研發轉化率最高已達18.1%。
任浩寧介紹,“目前,業內有一種聲音,認為薄膜化和柔性化是光伏產業發展的未來和總趨勢。一方面,由于薄膜光伏組件具有能耗低、無污染、柔性可彎曲、弱光響應性好、光照角度要求低等優勢,最適合分布式發電的太陽能電池技術需求;另一方面,薄膜太陽能未來很有可能與汽車、書包,甚至衣服相結合,深入到人們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
“從標準上看,條件的確給予了薄膜更為寬松的環境。首先,由于我國光伏產能過剩主要集中于晶硅類企業,只有屈指可數的幾家涉足薄膜;其次,薄膜的出口不受中歐光伏價格承諾限制,其很有可能成為中國光伏的另一突破口。”任浩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