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居民樓、商場、校舍……到處可見的屋頂,都能建光伏電站?8月20日,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寧召開光伏產業座談會時直言,屋頂建光伏電站,先要考慮投資效益—屋頂面積必須足夠大,以確保規模效益;發的電可以賣出去,以確保收入。
“根據政策,光伏發電實行就地消納、余電上網,只要符合規定,供電公司都會及時并網。”江蘇正輝太陽能電力公司首席技術官岳亞新說,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工廠的屋頂電站的余電,目前都按0.455元千瓦時賣給電網,但電網銷售的商業和工業電價均高于居民電價,消納同樣光伏電量,商業和工業抵消的電價比居民多,投資回報更劃算。
但想找到合適廠房,建光伏電站,其實不容易。企業一般不讓外人進入,光伏企業不得不用起笨辦法,借助百度地圖搞“地毯式”搜尋,判斷屋頂面積、朝向,找出可能適合的屋頂。正輝公司在我省擁有屋頂電站數最多,去年曾安排7名技術人員每天上網,逐一查找適合屋頂。
有了合適屋頂,征得業主同意不容易。國內屋頂電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電站投資成本。屋頂電站合同期一般為25年,光伏企業按國家電網平均工業電價的9折與工廠結算,工廠使用屋頂電站的電比從電網購電便宜10%,但實際運行卻面臨業主缺乏節能動力的尷尬。常州一家裝備制造企業曾與光伏企業談合作,廠房可用屋頂面積3萬平方米,可建2兆瓦光伏電站,按10%電價優惠,25年合同期企業可享受500萬元收益,但這家裝備制造企業覺得收益太少放棄合作。
就算一切順利,要把電池板放到屋頂,還有不少麻煩。首先,1平方米的電池板和支架重約20公斤,很多廠房屋頂采用彩鋼結構,屋頂承重不如混凝土結構,單位面積裝機容量減小,還需花安裝加固費;其次,還要在廠區安裝電氣設備,業主常擔心安全問題。
最大限度利用屋頂資源,多建光伏電站,還需多方協力。省電監辦主任顧瑜芳建議,光伏產業政策要強化頂層設計,探尋更好的商業模式,讓屋頂業主有更高的收益;加強部門協調,適應建光伏電站需求,優化在建或待建建筑的屋頂設計,提高利用價值。“除政府給予一定電價補貼,更多要靠市場機制贏得持續發展。”顧瑜芳認為,工廠使用光伏發電,比使用電網供應的火力發電能減少全社會碳排放,省下的碳排放指標在市場上交易獲得收益。去年,寧夏一座裝機30兆瓦的電站完成國內首例光伏電站碳交易。該項目年均減排二氧化碳5.1萬噸,采取與歐盟市場交易價格掛鉤的交易方式,簽約期10年,每年可收益40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