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終于在業界期待中浮出水面,“中央直補”、“破除地方保護”、“機關公務車采購比例”、“重點區域重點推廣”等新政亮點短期內將在一定 程度上促進其市場推廣,但是整體補貼力度仍低于市場預期。
筆者認為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難以帶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產業化,充其量只能為疲軟的新能源汽車市場打上一針興奮劑,而諸如電池、電機和電控等核心部件的技術提升和成本降低才是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必要條件。
新能源汽車之所以“新”更多地體現在其與傳統汽車不同的產業鏈價值模式上。傳統汽車價值鏈模式基本以整車企業為主導,零部件企業以滿足整車企業的需求而展開研發和生產。但新能源汽車的關鍵制約因素在于核心的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控系統等關鍵零部件,尤其是動力電池的技術和成本遠不能滿足市場化推廣的需要。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車產業一定要打破以整車企業為核心的傳統價值模式,將動力電池等核心零部件企業放到產業價值鏈同等重要的中心環節,并以其為主導 來推動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化進程。
作為核心部件的動力電池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產業化進程中應主動承擔起產業推動者的角色,盡快從“整車企業的配套者”轉變為“新能源汽車的引領者”。目前,動力電池企業基本上是跟隨者,在制定下一階段產品規劃的過程中過多地依賴下游整車廠商,整車廠商的不積極和不作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動力電池企業的創新進程。
筆者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的問題,短期內靠商業模式的創新,而長期來看,必須要靠動力電池企業的角色轉變,以“市場需求”為標準而不是 “整車企業要求”為標準來推進下一代動力電池技術的研發,并在此基礎上引導整車企業加強車身輕量化、整車控制系統等關鍵技術的研發。
從2009年開始的“十城千輛”到剛剛出臺的“補貼新政”,國家的扶持仍更多的在于市場推廣,而真正對技術創新的補貼僅有2012年工信部出臺的“技術創新工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表面問題在于成本過高導致市場的難以打開,而深層次的問題在于核心技術的缺陷。
僅僅停留在市場推廣層面的補貼無異于飲鴆止渴, 其在一定程度上還加大了相關企業的惰性,抑制了技術創新。對關鍵技術創新的支持才能真正起到產業扶持的作用。因此,筆者呼吁補貼整車固然重要,但別忘了關鍵零部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