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保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優先開發水電,符合新世紀發展要求,可以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得到了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的高度重視。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依然處于水電開發的中期階段,水電開發程度還不足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我國是世界上剩余水能開發潛力最大的國家,擁有全球近20%的尚未開發的水力資源。獨特的自然條件和能源資源稟賦,決定了我國對水利水電工程有較強的依賴性,也決定了我國是全球在建和待建大壩規模最大的國家。
我國一次能源資源可以概括為有水富煤貧油少氣有風光。綜合研究測算表明,我國煤電基地煤電機組發電成本最低;核電發電成本其次,略低于負荷中心煤電機組發電成本;目前水電發電成本較低,考慮水電生態環境保護、安置移民等方面投資增加及輸電費用提高等因素,水電成本接近或略高于負荷中心煤電成本;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天然氣等發電成本遠高于煤電、核電和水電。
考慮到我國環境資源和煤炭資源的承載能力,初步判斷最大煤電裝機將需要控制在14億千瓦左右,相應電量在7萬億千瓦時以內。發展核電是我國能源電力發展的戰略選擇,目前受核電技術和核燃料制約,加上日本福島核事故帶來的核安全心理壓力,近中期將受到較大影響。我國有較為豐富的風能和太陽能資源,近期作為綠色發電資源需要在充分考慮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和全社會電價可承受能力的條件下積極高效有序開發,遠期則作為能源電力開發的重要支撐予以大力開發,最終開發規模設想在12億~14億千瓦左右,相應發電量在2萬億~2.5萬億千瓦時左右。在2020年前,水電需要成為解決我國能源電力發展的優先開發的戰略選擇,同時也是最為安全經濟的選擇。
當前,世界各國都在大力調整能源結構,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綠色能源,減少化石能源消耗。我國政府也制定了嚴格的節能減排目標,對國際社會做出了“兩項承諾”,即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比重達到15%左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40%~45%。實現途徑,一是始終堅持開發與節約并重,促進全社會節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一次能源消費總量,降低單位GDP的污染排放量;二是優化能源結構,關鍵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核電等綠色能源來替代化石能源。
開發利用綠色能源最主要的途徑是轉化為電力。水電是國內非化石能源中資源最明確、技術最成熟、最綠色和最經濟的第二大常規能源。與此同時,受我國季風氣候影響,夏季水多而枯水期水少,造成枯水期水電出力不足,需要加快開發西部主要大江大河已規劃的調節性能好的龍頭電站,并通過流域梯級聯合調度來提高枯水期的水電出力,進而優化電源結構,替代煤電裝機。
我國水能資源地區分布不均,經濟相對落后的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能資源占全國總量的比重超過80%,特別是西南地區的云南、貴州、四川、重慶和西藏5個省區市就占三分之二;而經濟發達的東部11個省區市僅占5%。東中部負荷中心在優先開發水電的基礎上建設了大量煤電,除就地利用本地區煤炭外,目前負荷中心電廠的燃煤高度依賴煤炭運輸,實踐證明容易造成電煤供應緊張,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社會發展。因此西部地區水能資源開發除了滿足自身電力需求外,還要考慮東部市場,實行水電的“西電東送”,遠距離輸送到中東部負荷中心消納,既能實現我國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又可使西部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促進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