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煤炭供需形勢已經寬松,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少數地區甚至還出現了倒掛情況,電力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改善。為此,深化煤炭市場化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文件時指出,該意見的出臺,旨在抓住當前市場化改革的有利時機,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實施電煤價格并軌。
下一步,政府相關部門還要抓緊研究涉及面廣、影響大的電價形成機制和電力體制改革、煤炭期貨市場建設及鐵路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等重大問題,成熟以后適時推進,從根本上逐步理順煤電關系。
舊銜接機制已不適應市場要求
我國電煤價格雙軌制形成于1996年,當時為了保證電煤供應以及價格穩定,國家對納入訂貨范圍的電煤實行政府指導價,并對電力、冶金、化肥、民用等8個行業的部分企業實行重點訂貨,在資源、運力方面給予重點保障。2004年后,重點訂貨范圍由8個行業逐步縮小為電力、化肥和居民生活3個方面。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指出,在特定時期和條件下,重點合同對保障我國經濟發展曾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當前,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現行的銜接機制已不適應市場配置資源的要求。重點電煤合同煤與市場煤在資源供給、運力配置和價格水平上存在明顯差異,在實際運行中的弊端日益顯現。
其中主要問題包括,重點電煤與市場煤長期存在較大價差,限制了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不同煤、電企業之間重點合同數量存在差異,造成不公平競爭。煤、電供需雙方簽訂年度合同時糾紛不斷,執行中兌現率偏低,不利于電煤穩定供應等問題。
上網電價總體暫不作調整
根據指導意見,此次電煤市場化改革的主要內容,首先是要建立起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自2013年起,我國將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國家發改委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干預。這部分內容也是此次改革的重點和亮點。
其次是要繼續實施并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鑒于當前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格接近,此次電煤價格并軌后上網電價總體暫不作調整,對個別問題個別解決。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仍將采用
根據指導意見,今后我國電煤產運需銜接簽訂合同中,不再區分重點與非重點。國家也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減少了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行政色彩,維護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不過,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也強調指出,今后若電煤價格出現非正常波動,政府相關部門仍將依據價格法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電煤運輸問題是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關鍵,也是這次改革中電煤產運需企業關注的焦點。為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和電煤運輸平穩有序,該指導意見提出,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推進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對保障電煤合同的簽訂、運力配置和執行中的兌現均做出了明確規定。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近年來國家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擴能改造,煤炭運輸能力得到較大提高。鐵路、交通部門加強生產調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運輸效率,部分地區特別是華中電煤長期緊張的狀況得到一定緩解。總體來看,當前鐵路運力相對寬松,改革后電煤運輸不會出現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