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在推進能源高效清潔轉化方面提出四項目標。
第一、高效清潔發展煤電。在中西部煤炭資源富集地區,鼓勵煤電一體化開發,建設若干大型坑口火電站,優先發展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到“十二五”末,淘汰落后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火電廠每千瓦時供電標準煤耗下降到323克。“十二五”時期,全國新增煤電機組3億千瓦,其中熱電聯產7000萬千瓦、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5000萬千瓦。
第二、推進煤炭洗選和深加工升級示范。以提高資源高效清潔利用水平為目標,加大煤炭洗選比重,提高商品煤質量,優化煤炭加工利用方式,逐步建立科學的煤炭分級利用體系。到2015年,原煤入選率達到65%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提高到75%。“十二五”時期,新開工煤制天然氣、煤炭間接液化、煤制烯烴項目能源轉化效率分別達到56%、42%、40%以上。
第三、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建設若干個大型化、集約化的煉化基地,逐步形成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三大煉油產業集群。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全國一次原油加工能力達到6.2億噸,成品油產量達到3.3億噸,煉油每噸綜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標準油,水耗降低到0.5噸。
第四、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在天然氣來源可靠的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合理建設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調峰電站。在電價承受能力強、熱負荷需求大的中心城市,優先發展大型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項目。“十二五”時期,全國新增燃氣電站30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