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分布式電源并網難點在哪里?
A:分布式光伏發電由于項目容量小、接入電壓低、客戶類型多,管理難度大。加之發展初期,原有針對常規電源的政策、標準并不完全適用于分布式電源,又沒有及時進行調整,造成分布式電源并網管理不規范、技術無標準,發展面臨諸多困難。
Q:國外分布式電源比國家電網公司的并網技術要求更低?
A:國家電網公司并網標準松緊程度介于德國和美國之間。美國由于分布式電源并網數量很少,并網標準相對寬松,10兆瓦以下執行2002年頒布的IEEE1547標準。德國由于比例較高,所以并網標準非常嚴格,10千伏電壓遵循《中壓配電網并網技術標準》(BDEW),對于風電甚至要求符合低壓穿越標準,380伏遵循《低壓配電網并網技術標準》(VDE)。由此可以看出,國外標準并非都比我們低。
Q:分布式電源并網是全新的事物,在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哪個矛盾更加明顯?
A:發展初期管理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多,后期技術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多。由于分布式電源并網是個新生事物,初期主要是管理流程有待理順,許多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到了后期,隨著并網電源數量逐步增加,電網面臨諧波污染、短路電流以及電壓超標等問題,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會越來越突出。
Q:國家電網公司為什么要免收分布式能源項目并網備用容量費?
A:根據國家規定,自備電源都需要交納系統備用容量費。因為自備電廠在不能發電的時候,需要電網提供電力;當電廠發電時,電網要為客戶提供備用電源,而這是要付出代價的。各地政府關于系統備用容量費的征收標準不同。以北京為例,一個6兆瓦的自備電源一年需要交納的系統備用容量費9萬元。由于分布式光伏目前自身的成本還很高,需要國家政策扶持,為了支持分布式光伏發展,國家電網公司免收備用容量費。
Q:分布式電源項目建設周期較短,而并網工程前期及建設周期相對較長,是否會影響項目并網時間?
A:為保證分布式電源與其并網工程同步建設、同期投產,國家電網公司為所有分布式電源項目并網工程建設開辟了綠色通道。通俗地說,就是并網工程可以“先建設、后報銷”,盡可能壓縮前期工作時間,加快建設進度。
Q:自然人作為項目業主時,和法人有什么不同?
A:對自然人暫不要求工商登記注冊、項目核準和電力業務許可證。增值稅發票可以由稅務部門代開,上網電價目前暫時參照各區域標桿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