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帶領的全國人大檢查執法組近日在江蘇多個省轄市對《可再生能源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
作為可再生能源起步早、規模大、企業多、產業鏈齊全的省份,江蘇當下在這一領域的企業正面。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實施,2009年首次修改。發展新興產業,調整能源結構,積極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發電是這一法規的主要目的之一,并提出了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不過,據本報記者了解,江蘇省政府在向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匯報時表示,由于當下國外市場增速放緩,國內需求不足,可再生能源發電產業亟需更高層次的統籌協調。而《可再生能源法》,尤其是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仍有進一步修改的必要。
江蘇方面向全國人大反映,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有利于產業的發展,但實際執行中并未很好遵守市場經濟規律,特別是“發電并網非常難協調。”江蘇在2009-2011年共獲批27個金太陽工程,目前基本全部建設完成,但上網的項目為個位數并網價格低、手續多、審批時間長是主要問題所在。
“從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制造的高科技企業很多,可以說市場競爭是很充分,但問題是,內需市場根本沒有啟動,也就是說,發的電沒辦法到達消費者。”江蘇國信集團旗下一家生物質能發電廠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表示。
以風能而言,截至2012年底,江蘇風電整機生產企業共銷售風機2156兆瓦,實現銷售收入70億元,凸顯出其相關產業的高度發達。但是,連云港市一家風電設備企業副總告訴記者,“在政府的推動下,風電機組制造生產領域競爭激烈,銷售價格下跌超過40%,利潤接近0。”
而在太陽能發電生產領域,江蘇組件電池產量約11吉瓦,約占全國1/2、全世界1/3。盡管中國國內光伏市場啟動了部分示范工程項目,但截至2012年,累計安裝量僅為7吉瓦。
至于生物質能發電更是虧損嚴重。至2012年底,江蘇共有15家生物質能發電廠在運營,已建成裝機容量37.2萬千瓦。事實上,自建成投產以來15家企業就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平均虧損超過1000萬元,最大虧損金額近3000萬元。
有金融業人士向本報透露,江蘇每家生物質電廠銀行貸款超過2億元,負債率大于70%。目前,江蘇省生物質能發電企業多為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