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廠網分離”迫使電網經營企業把主要利潤來源從發電側轉向售電側,電力市場營銷的核心地位日益凸顯,相關的風險不容忽視
電力欠費風險、竊電及線損風險、市場風險、“兩改一同價”相關的風險、電力職工的人身安全風險是主要的市場營銷風險。
防范市場營銷風險要大力培育核心競爭力、嚴格依法經營、實現城鄉經營一體化、積極與保險公司合作。
關鍵字:電網經營企業 市場營銷風險 成因及對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企業都是在風險中經營的,電網經營企業也不例外。當前國家電力體制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廠網分離”迫使電網經營企業把主要利潤來源從發電側轉向售電側,電力市場營銷的核心地位日益凸顯,相關的風險不容忽視。
據中國能源網轉引中國電力網7月1日的報道,電費拖欠問題使得印度國家電力委員會破產,今年已經虧空51億美元。由于大面積竊電,消費者拒絕交費,可觀的補貼和為農民無償供電,國電委員會的財政一直飄紅,一些省的輸配電損失高達50%。這是電力市場營銷風險的生動例證。
一、電力市場營銷的主要風險類型及其成因
1、電力欠費風險。當前電網經營企業遇到的最大問題是電費回收困難,以河南省電力公司為例,截止2004年底,新欠和歷欠電費達7.95億元,約占全年應收三項電費162.26億元的4.9%。巨額電力欠費造成電網經營企業虛贏實虧、資金周轉困難,形成了很大的財務風險。
巨額電力欠費的形成,有用電企業經營困難、社會法制不完善等外部原因,特別是近年來,國有企業以破產、改制方式“金蟬脫殼”、偷逃電費的情況日益嚴重,此外,農電體制改革期間,被解聘的農村電工大量拖欠電費甚至攜款外逃也時有發生。從內因看,長期以來實行以資金結零“硬指標”考核電費回收,忽視對電費回收過程的規范管理,瞞報欠費、墊交電費、挪用電費等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也是造成電力欠費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2、竊電及線損風險。竊電已經成為電網經營企業效益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據國內有關媒體報道,東北電網每年被竊電量約20億千瓦時,其中遼寧省達10億千瓦時,折合損失3億元。業內人士指出,省級電網經營企業因竊電受到的全部損失,可達到總供電量的1%左右。
竊電之所以成為電網經營企業的頑疾,主要是竊電具有“高收益”,同時由于對竊電分子的打擊不夠有力和不夠一貫,竊電又具有“低風險”。
一般來說,竊電損失可以歸于管理線損的范疇,相對于竊電形成的損失,線損管理的粗放和對企業造成的潛在損失沒有得到得到足夠和充分的認識。以河南省電力公司為例,2004年售電量為386.99億千瓦時,線損率為8.83%,如按上年線損率10.73%計算,相當于少損電量8.07億千瓦時,按2001年售電均價395.12元計算,相當于少損電費3.19億元。這一方面說明河南省電力公司2004年線損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另一方面也確實反映了線損管理中的巨大潛力。
當前電網經營企業的線損風險,突出表現在基層單位線損指標不真實上,主要原因有基層單位線損考核點計量裝置誤差超標,供、售電量統計和抄表時間上的不對應,線損率“四分”考核不落實,為完成上級線損考核指標而人為造假等。
3、市場風險。電網經營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主要來自電價和售電量兩方面。
當前對電網經營企業電價產生推高效應的主要因素有:獨立發電企業投入巨資進行環保改造等引起上網電價上漲,國家電價體系中新增輸、配電價,貼費取消后輸配電網絡建設資金缺口,多年來累積下來的巨額欠費風險尚未釋放,城鄉電網改造的巨額投資貸款還本付息,城鄉居民“一戶一表”后運行維護、勞動定員和人工成本、商業投保等費用的增加,以及國家要求逐年增加利潤和調高電力稅收等政策的影響等。相應的電價降低因素不足。
電價是由國家管制的,降低電價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既定目標,如果電價水平低于電網經營企業正常運營的成本,企業風險會特別巨大而深遠。
由于電能的需求彈性較小,現階段可能導致企業售電量下滑的主要影響因素有:地方經濟不景氣、營業區劃轉或大用電客戶轉向獨立發電企業直接購電等。
4、“兩改一同價”的相關風險。主要有產權移交后增加的安全風險和兩網改造的資金還貸風險等。
隨著農村電力資產的移交和城市居民“一戶一表”的推行,供電企業的安全責任也隨著產權延伸,因觸電人身傷亡等電力事故對電網經營企業的索賠會越來越多,一次賠償少則幾萬元,多則十幾萬甚至幾十萬、上百萬元。
從荊州局幾個農村縣市局的情況看,盡管當前農村居民實行的過渡期電價比城鎮居民生活用電電價高出0.3元左右,但由于線損較大、運行維護費用偏高,如支付貸款本息就形成虧損。
此外,農用電力設施被盜也時有發生,如荊州局所屬公安縣電力局2003年10月以來2年多時間,被盜低壓線路價值達100多萬元。
5、電力職工的人身安全風險。近幾年來,基層電力職工因抄表收費、查處竊電以及停電催費等工作原因,受到謾罵、圍攻、毆打等人身威脅和傷害事件呈現上升趨勢。
基層營銷職工普遍呼吁加強電力執法工作,在對“你最希望解決的實際困難”進行問卷調查時,近一半的職工選擇了“強化電力執法”。
從本質上說,電力市場營銷風險的形成可以歸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