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譽為防止產能過剩利器的“項目審批制度”,如今卻遭受著來自各方的拷問。
中國的光伏業是典型的資本驅動行業,無論是光伏組建廠還是大型地面光伏電站,動輒都需要千萬級別的資金,而且需要發改委的行政審批方可建立。原本行政審批的初衷是為了控制產能過剩,畢竟企業的本質是逐利,看到盈利前景時蜂擁而上,會對行業未來的整體發展埋下隱患。
然而即使如此,光伏業依然沒有遏制住產能過剩的苗頭。在經歷了高速發展的幾年之后,2011年光伏業遭遇拐點,光伏企業庫存積壓、價格下滑,再加上信貸收緊,一時間光伏業哀鴻遍野。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對記者直言,凡是拿到了發改委“路條”的項目后期都比較順利,無論是土地審批還是銀行信貸都一帆風順。這導致了企業更加喜歡跑部委、要路條,甚至出現了光伏業“路條”被企業之間公開炒賣的情況。
但在記者看來,行政審批權只是由政府部門代替了企業進行決策,卻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處于部分失靈狀況。比如,原本政府應該對于整個行業的產能擴張進行節奏管控,但從歷史經驗來看,發改委全局掌控產能的職能顯然暫時缺位。因為2009年工信部首次提出提出太陽能重復建設、無序上馬的問題之后,科技部卻針鋒相對,認為多晶硅領域存在“產能過!钡呐袛嘤惺Ч剩S后發改委亦沒有在審批環節對光伏業一路高歌的產能進行控制。
進入了2013年第二季度之后,我國光伏業的情況一度出現了好轉,無論是組建價格還是出貨量都出現了明顯提升。其中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國二三線城市的部分光伏小廠暫時停產,產能過剩問題得到了暫時緩解。
然而這并非是長遠之道。在一次內部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邵寧直言“我國很多沒有技術門檻的行業都出現了產能過剩,需要政府引導有序退出”。
光伏業人士對此表示質疑,因為中國的光伏企業以民間資本居多,無論是國資委還是發改委都沒有讓企業強制退出的行政權力。況且中國光伏業尚沒有建立企業退出的有效機制,因此這只能停留在設想階段。
不過記者近日獲悉,在處理我國個別行業產能過剩的難題時,工信部的整體思路是減少行政審批,加大準入門檻。具體而言,在項目籌建之初,相關部門會對環保、國土、技術等指標進行考核,只能達標后方能立項。對于產能過剩的重點行業,新建項目嚴格審批,違建項目一律暫停。
工信部部長苗圩此前公開宣稱,到2014年年底,工信部所負責的行政審批事項能夠減少三分之一以上。
作為處理產能過剩的主導部門,工信部的政策思路或為市場釋放了良好信號,即用提高準入門檻代替行政審批,把更多的市場決策權交還給企業自身,從而從根本上解決產能過剩的難題。
不過目前看來,該政策思路只能解決未來市場的增量問題,對于目前的市場存量而言,光伏業則亟須出臺配套的退出機制,讓光伏業真正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