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還沒結束,北京、河北等地連綿的重度污染天氣似乎讓人又感受到了年初籠罩中東部地區130萬平方公里的灰霾。遙想月初高調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提出5年內京津冀地區PM2.5濃度下降25%的目標,并且把PM2.5的主要來源燃煤單列出來,首次提出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緊隨其后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又進一步定出了京津冀魯各省上千萬噸的煤炭削減目標。從表面上看,控制區域燃煤總量的確是抓到了大氣污染的命門,然而筆者在仔細研究“實施細則”后發現:此舉極可能只是將京津冀地區的大氣污染問題轉移到西部地區,全國的霧霾總量并不能因此減少。
例如,“實施細則”中提到,北京市計劃到2017年外調電比例達到70%左右,而山西和內蒙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國家能源基地,加快火電、風電等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山西省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鼓勵燃煤發電的政策動作,如“煤炭經濟20條”、“低熱值煤發電20條”。如果東部城市的控煤行動僅僅依靠中西部地區的煤電擴張,勢必會加重這些地區已經存在的大氣污染。
山西是我國煤炭消費第三大省份,2011年煤炭消費總量達3.3億噸。在環保部自2013年初公布的74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山西省省會城市太原幾乎一直徘徊在空氣質量倒數第十位左右,燃煤對大氣環境的破壞可見一斑。根據2011年統計數據,內蒙、山西都排在中國煤炭消費大省的前三名。同年,內蒙、山西兩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的排放總量都占到全國排放總量的10%以上。如為了減輕東部地區的空氣污染而放任中西部地區煤炭消費繼續擴張,則必將犧牲這些地區的空氣質量和公眾健康。根據綠色和平與美國大氣模型專家安德魯?格雷博士對內蒙、山西煤電廠對公眾健康影響損失進行計算,發現2011年當地煤電廠排放的出的PM2.5分別導致本地居民過早死亡1500例和2800例。
顯然,京津冀地區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達成,不能依靠在山西、內蒙等地區大建煤電廠。筆者認為,在控制本地煤炭消費的前提下,東部地區的能源需求的確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中西部地區的供電壓力,但中西部地區擁有豐富的風電和光伏資源,無需一味倚賴煤炭,而是應該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在削減燃煤方面的潛力。事實上,2012年全國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總計達10061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省了3.3億噸標準煤。
在煤電帶來如此多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的時候,更應當考慮加大力度建設可再生能源電廠,具有資源優勢的中西部地區更是應該放手建設風電和光伏電廠,而國家也應為這樣的能源結構升級出臺傾向性政策,加大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吸納力度。
繼京津冀地區出臺控制煤炭消費計劃后,同樣面臨空氣質量問題的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勢必也將出臺相關政策,以達成空氣質量改善的硬性指標。筆者期待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也能從能源結構這一空氣污染的命門入手,為改善空氣、保障公眾健康做出切實改變,切莫玩弄自欺欺人的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