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日前,天津市城東供電分公司的稽查人員接到群眾舉報,河東區十四經路某居民小區的業主在家中私改電表計量,民警與稽查人員立即趕到該小區。民警在向保安詢問情況時,發現有三個人正要走出小區大門,而其中一人的穿著打扮與舉報人描述的私改電表者相同,遂上前詢問。對方說是來串門的,并說出了所去居民家的樓棟和單元門牌號。民警和稽查人員立即帶著三人到這戶居民家取證。事實面前,戶主承認雇人私改了表箱內智能電表的機件。
而此時,從城東供電分公司計量部門也傳來信息,通過儀器檢測證明,該居民家的電表在群眾舉報的時間段內出現過異動。經進一步調查,民警和稽查人員發現的三人中,有兩人為該居民的朋友,另一人為改裝電表人員張某某,其此前還為另一戶居民改過電表。依據處罰條例,公安河東分局對張某某和兩名私改電表的居民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電力部門人員介紹,近幾年,竊電現象呈高發趨勢。目前,天津市正在進行更換智能電表工作,電表升級后,犯罪分子的技能也相應進行了“提升”。原來的老表只需簡單改動就行,而智能電表則需要開蓋改裝,完畢后再用鉛封封住。
犯罪分子用不同顏色型號的鉛封進行掩蓋,使其看不出有改動的痕跡,或利用專業工具在不開蓋的情況下實施竊電。但實際上,現在的智能電表具有遙控、遙測等雙向互動功能,對其進行任何改動都會很快被發現。根據電力法的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