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決定對進口的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金額超過200億美元。由于中國光伏產業對歐盟市場依賴性強,將近70%產品出口歐盟,因此歐盟壁壘措施無疑將對中國光伏組件制造業帶來“毀滅性”打擊。更有消息稱,印度、巴西等新興國家市場關于光伏產品保護主義也已抬頭。
眾所周知,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興能源產業,加強國際間相互合作,有助于提升整個產業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從而促進產業更快發展,對各國而言,不無裨益。然而,各國依然貿易保護盛行,原因何在?
首先,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世界各國經濟整體低迷,歐洲陷入嚴重債務危機,美國經濟缺乏新興支柱產業,因此,各國都致力于保護本國優勢產業,特別是那些處于價值鏈最高位置、技術水平尖端、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產業,比如,航空航天、精密儀器、新材料、新能源以及汽車等。
在此背景下,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產業,必然被歐美等經濟體納入到“保護名單”。
其次,與歐美相比,中國光伏產業成本低、發展快,關鍵技術指標甚至領先歐美,近幾年,中國在技術轉化應用方面有了長足進步,這意味著,歐美的光伏技術優勢進一步被弱化,將在越來越多的領域面臨與中國企業的競爭。未來,世界經濟將邁入以新能源為代表的“低碳時代”,相關產業發展強弱將直接決定誰引領下一時代。鑒于目前中國光伏產業仍嚴重依賴歐美市場,加上整個產業水平仍處于中低端,因此,歐美國家此舉或許有“釜底抽薪”之嫌。
在此背景下,歐洲即便有技術上的巨大優勢,且甘冒中國嚴厲貿易反擊的風險,也不愿意看到中國在光伏產業方面崛起。
過去5年,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產能急劇擴張,目前,中國多晶硅產能已占全球的約60%,硅片產能的約70%,多晶硅電池產量的近70%,組件產能的約70%。
但快速發展并沒有改變“兩頭在外”產業結構。一方面,我們不掌握核心技術,而只是海外廉價組件生產和代工商。比如多晶硅產業提純核心技術主要掌握在國外七大廠商手中。他們壟斷了全球的多晶硅料供應,獲得了太陽能產業最豐厚的利潤。另一方面,國內大多數光伏設備需高價從國外進口,這在無形中增加了國內光伏下游市場的開發成本。最重要的,國內多晶硅大多是高耗能、高污染,這又變相增加了我國節能減排的壓力。
實際上,伴隨國內經濟結構調整,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國光伏產業也應蛻變:一方面,要擺脫過去那種創新能力弱、核心技術少、過分依賴國際市場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要遏制產能盲目擴張,不斷優化產業結構。與此同時,政府更應加大對光伏產業的扶持和引導。
當前中國光伏產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要注重技術創新,掌握關鍵核心技術,開展基礎性和前沿性研究,為未來發展做好技術儲備。
其次,要加強產業規劃,完善產業鏈,提升競爭力。在多晶硅、太陽能電池組件已出現產能過剩苗頭的情況下,有關企業和產業園區要合理規劃投資,針對多元化的太陽能光伏光熱發電市場需求開發相關產品,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避免產品同質化和行業內部惡性競爭。
第三,要妥善應對國際貿易摩擦。中國太陽能產業的快速發展,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投融資、產業分工和科技合作的共同結果,中國為世界提供了質優價廉產品,有效降低了各國光伏發電建設和應用成本,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做出了積極貢獻。對于歐美國家近來采取的措施,有關企業和行業中介組織要充分做好應訴準備,對外增信釋疑,共同維護產業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長期來看,歐美針對中國光伏等新能源產業的壁壘將繼續存在,特別是在技術領域壁壘將更加嚴格。但與此同時,隨著智能電網等配套設施的完善,未來中國光伏需求將有極大增長空間。
因此,中國光伏產業應當加快技術進步,將市場目標重點轉向國內市場。近日,為鼓勵國內光伏市場的快速發展,《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對裝機容量目標再次做出調整,由21GW調整到40GW,且上不封頂。而截至2011年底,全國光伏總裝機容量僅為3.6GW。可見,未來國內下游需求市場的增長前景是非常可觀的,企業要做的就是加快技術進步,降低相關設備、組件的生產成本。
對政府而言,應加大實施類似“金太陽工程”項目,開展“新能源下鄉”等活動,積極拓展下游需求市場,幫助企業度過嚴冬;與此同時,要積極深入落實“十二五”各項新能源戰略規劃,推進產業穩步、健康發展,因地制宜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和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此外,還應繼續加大對相關企業的補貼力度,并依據WTO規則,與歐盟進行進一步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