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主持召開鼓勵和引導能源領域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座談會,聽取了全國工商聯、煤炭行業協會、電力企業聯合會、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以及有關國有和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
業界估算,我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民間投資總額超過8000億元。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對記者表示,能源領域投資開發需大量資金、設備、技術和人才,引入民資能為能源融資項目提供良好的資金支持和研發保證。
此前能源局曾表示,為落實非公“新36條”,能源局正研究制定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新能源領域實施細則,并已經在水電、新能源、農村能源三個領域開展研究,開展民間投資發展情況調查工作,目前已形成研究報告大綱。
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民間投資中,據估算小水電項目已達到約2500億元,風電項目約640億元,太陽能光伏發電約230億元,生物質能發電約200億元;民間投資風電設備、太陽能電池及組件、晶體硅制造領域2300億元,太陽能熱水器全行業投資約2200億元。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也顯示,民間投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裝機容量超過4900萬千瓦,約占全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容量的18%。此外,在新能源設備制造方面,民間投資風電設備制造年產能約3200萬千瓦,占全國風電設備總產能一半;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制造年產能約2500萬千瓦,占全國總產能的83%,太陽能晶體硅制造年產能為10萬噸,占全國總產能的80%。
以天然氣為例,國家能源局4月底曾表示,將把編制《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條例》和《關于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指導意見》工作作為切入點,已經組成兩個工作組,分別開展鼓勵引導民間投資進入天然氣管網和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領域工作,并已完成前期銜接和調研工作。
任浩寧表示:“民間投資的進入有利于打破國有企業的壟斷,促進能源領域開放競爭,提高效率和產值。民營資本擁有國有企業無法匹敵的優勢,如服務好、靈活性強等,能夠為能源行業帶來良好的活力。”
按照國家能源局的規劃,將支持民間投資全面進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建立公開透明的項目開發權獲得機制,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得項目開發權,在設備制造、產業體系建設、分布式能源開發、開拓國際市場等方面提出具體支持措施。
據記者了解,4月2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指出,已經在4月組織了有關單位開展實施細則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見稿;5月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和建議,修改完善后,爭取在6月底前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