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會議,部署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六條措施。光伏國六條具體內容如下:“一是加強規劃和產業政策引導,促進合理布局,重點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二是電網企業要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設投產,優先安排光伏發電計劃,全額收購所發電量。三是完善光伏發電電價支持政策,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規模,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按電量補貼的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四是鼓勵金融機構采取措施緩解光伏制造企業融資困難。五是支持關鍵材料及設備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加強光伏產業標準和規范建設。六是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做優做強,抑制產能盲目擴張。”近日,中國能源研究院戰略研究員段海峰撰文解析了國六條的亮點、國六條細則制定應注意的事項、國六條部分令人擔心的細節。
招招中的光伏國六條緩多重矛盾
在國六條中,第一條確立了光伏產業分布式的發展方向,第二條解決上網難題,第三條解決補貼問題,第四條解決融資問題,第五條解決科研及標準建設問題,第六條解決產業集中度過低問題。光伏國六條招招中的,凸顯中央政府務實作風。
歐美雙反倒逼國內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國六條如同泄水的溝渠,有效地緩解了多重矛盾。
發展方向問題。太陽能雖然分布廣泛,但是能量密度低,只能白天發電,受天氣和氣候的影響大,加之目前的光伏發電技術轉化率都很低,一般不超過15%。建設大型電站,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寸土寸金,而我國優質的太陽能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那里遠離工業區,長距離輸電缺乏經濟合理性,這些因素,都要求太陽能光伏發電應該以即發即用的分布式發電為主。光伏國六條,明確地提出了光伏分布式的發展模式,為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補貼問題。光伏發電成本高于常規火力發電,因此全行業依賴補貼。歐美的成熟做法是,按照上網電量進行補貼,鼓勵個人投資屋頂太陽能。大型光伏電站的建設模式,擴大了太陽能光伏發電對電網的沖擊,降低了電網系統吸納太陽能光伏發電的能力,加劇了上網難的矛盾。國六條明確了按上網電量進行補貼,是對以往政策的修正。
融資問題。光伏行業依賴補貼生存,加之我國目前處于高通脹期,一旦投資回收期過長,資金成本過高,整個項目就失去了經濟上的合理性。低息甚至無息貸款,是光伏行業最急需的,它與補貼同等重要。
近年來,上游的光伏制造業很不景氣,金融機構避之若浼;下游大型光伏電站無法上網,以光電建筑為核心的分布式光伏建設也僅僅停留在示范階段。上游融資渠道不暢,下游資金成本過高,致使光伏產業陷入嚴冬。
科技創新問題。目前,太陽能光伏發展的技術瓶頸有兩個,一是轉化率過低,一是綜合發電成本的過高。光伏的技術創新也主要圍繞這兩個方向。轉化率的提高,對于光伏發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也許是今后降低成本的最重要的途徑;而只有將成本進一步降低,甚至與傳統火電有平等競爭的能力,才是光伏發展的最終目標。發展多種光伏技術,如聚光光伏,銅銦鎵硒及碲化鎘薄膜等,對于占據光伏發展的未來制高點至關重要。此外,將高效薄膜固定到低廉的柔性介質上,是未來實施光電一體化,實現分布式發展的關鍵技術之一,它可以徹底改變太陽能光伏的利用方式,
目前,最核心的技術基本上都在國外,只有科技創新才是唯一出路。
標準缺失問題。標準的缺失可能導致中國產能過剩問題加劇。在光伏產業的發展之初,由于技術門檻低,利潤大,大小投資商趨之若鶩。從中國能源500強分析報告中看出,2011年、2012年新加入到中國能源500強的企業絕大多數是新能源企業,達100多家。這樣一個產業格局,如果沒有嚴格的行業標準,必將導致嚴重的混亂,讓原本處在危機中的光伏產業,雪上加霜。
產業過度市場化問題。現如今,我國光伏企業都處在危機之中,如果國家的政策不是他們所需要的,或者哪怕是在某一些細節上有偏差,很多企業都會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倒下,而且,倒下的還有可能是那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國家應該重點扶持的企業。
那些留下來的,很可能是技術落后,但擴張能力極強的企業,它們可以在短時間內復制落后產能,但這是十分可怕的。
光伏產業,不應該在企業面臨倒閉的陰霾下,屈從于落后產能的蔓延,在混亂中,更應該保持冷靜的頭腦。
國六細則懸念叢生 謹防歪嘴和尚念錯經
國六條只是綱領性文件,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實施細則。國六條令群情激奮,國六細則最怕歪嘴和尚念錯經,細則的制定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進一步明確光伏的分布式發展方向。要堅定不移地確立光伏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方向,一切政策,包括上網、補貼、金融、稅收、科研、標準等都朝著分布式發展方向傾斜。
確保光伏上網。在光伏上網方面,國家要切實出臺必要的政策,確保光伏發電能夠上網,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時,在電網建設理念方面,要有全新的轉變。要堅定不移地建設智能電網,以適應分布式能源時代的來臨。切忌一方面固執地堅持統一的電網格局,同時又將這種硬件的缺失作為阻止上網的理由。
補貼向農村傾斜,配合以稅收減免等政策,確保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合理性。在補貼方面,一方面要向農村傾斜,以適應城鎮化建設的大潮;同時也要兼顧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合理性,除了補貼之外,還應該在稅收減免等方面下功夫,最終使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都是賺錢的,否則,任何環節的斷裂,都會導致整個行業的潰敗。當然,我們也要堅決防止按規模補貼光伏工程類似的政策出現。
在金融政策方面,除了支持上游的光伏制造業,也應該向下游的終端投資者傾斜,尤其是向農民等低收入者傾斜。
在科研方面,要集中資金,實現具有戰略意義的技術創新。國家有關機構,應該明確科研的重點發展方向,選定企業及機構,集中力量,投入海量資金,確保在各個方向的探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聚光光伏,銅銦鎵硒、碲化鎘薄膜,廉價介質柔性光伏電池,智能電網等技術應該優先獲得支持。
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好好研究一下日本等鄰國的做法,了解日本的通產省是如何支持重點企業的。廣泛的學習國外先進的實踐經驗,有助于突破技術瓶頸、實現我國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
標準的制定要以國家和產業利益至上。在制定標準方面,國家有關機構,應該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將那些分散在各個部委以及協會機構的專家等集中起來,設計出符合邏輯的標準及政策。
兼并重組,要鼓勵先進的生產力,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關于兼并重組,很多中小企業都很擔心,在國家設計的實施細則中,被擋在門外。即使他們代表著最先進的技術,即使他們是最有希望的未來之星,任何一個產業規模等的限制都可以讓他們失去希望。
國六條,條條擊中要害,但人們更期待實施細則,尤其渴望的是,這些細則來自于科學的邏輯和嚴謹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