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瑞典清潔能源千瓦時的成本只比傳統電力高約10%
自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德國決定停止核能源開發,開啟風能和太陽能主導的新能源時代。但兩年半過去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一宏偉藍圖看上去很美,實施起來卻問題多多。
在歐洲,德國電價始終最貴,加上政府未能有效控制新能源生產成本,電能正成為奢侈品。
據德國《明鏡》周刊報道,德國消費者今年將為太陽能、風能和生物氣電能支付200億歐元,而其市場價格只值30億歐元。
200億成本換
市價30億的電
這200億歐元還不包括不可預測成本。因為天氣緣故,太陽能板和風輪機有時能生產大量電能,有時卻一無所獲。當電量過大時,需關閉風輪機,但消費者還得為理論上產生的電能支付費用。
另一方面,有時風輪機突然停轉,尤其在寒冷季節,電力供應變得緊張,傳統的重油和燃煤發電廠將重新啟動,以彌補電力短缺。這就是德國2012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2011年的緣故。
如果用電短缺仍得不到緩解,為保護電網,一些用電大戶,如阿賽洛米塔爾鋼鐵公司等,將被迫停產。停產造成的損失,當然也由消費者承擔。
《明鏡》預計,在不久的將來,德國普通三口之家每月平均電費將達90歐元,是2000年的兩倍。
瑞典發電
45%靠新能源
2000年之際,瑞典進入綠色能源時代,同時面臨嚴峻的經濟危機。國家能源機構專家古斯塔夫·艾貝納說:“當時有一點十分明確,就是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必須盡可能控制成本。”
瑞典模式下,清潔能源千瓦時的成本只比傳統電力高約10%。目前,瑞典45%的發電量已從傳統的水力發電轉為新能源,而德國的相應比例僅為10%。
瑞典采用“政府規定配額、市場出示證書”的發展模式。“從某種意義上講,它與德國的補貼計劃正好相反,”在德國居住多年、熟諳德國能源改革的艾貝納說。
瑞典模式是否適合德國?德國政府為此成立專門委員會,其成員提交的方案建議,政府向能源供應商下達綠色能源指標,然后根據其生產情況逐漸提高指標。第一階段的截止時間是2015年1月1日,屆時27.5%的發電量將來自可再生能源;2016年,這一比例上升為29%;直至2020年達到35%。
至于發展何種綠色能源,各能源企業和市政公共機構可自行選擇。委員會相信能源供應商會將自己的錢合理運用于發展風力、太陽能或生物能,而市政公共機構則會尋求最低市場報價。這種競爭機制將令消費者受益。
遵循市場經濟原則
為防止能源供應商在指標問題上作假,瑞典要求他們提交一系列綠色能源證書,每份證書代表完成了1兆瓦時指標,如未完成指標,將被課以重罰。
其除此之外,一切皆遵循市場經濟原則運作:當綠色能源生產不足時,電價自然上漲,這會激勵投資者建造更多風力渦輪機或太陽能矩陣,也可以投資抽水蓄能系統,讓能源生產更趨高效合理。
瑞典能源部長安娜-卡琳·哈特說,瑞典模式的最大優點是沒有官僚限制,政府只設定目標,而不限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