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安全監管總局(含國家煤礦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考核工作組,于4月12日至4月26日對于各地去年淘汰落后產能的工作進行考核。記者近日從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了解到,在能源產業方面,此次考核包括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和淘汰電力落后產能。
此次考核按照地區劃分共有10個工作組,每個工作組涉及2到3個省市,基本囊括全國主要地區,每組抽查不少于5家企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向社會公告,并上報國務院。記者聯系到一位工作組成員,該成員透露,每個工作組都至少有一名國家能源局或安全監管總局(含國家煤礦安全監管局)的相關人員,以確保做好對于全國的能源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考核工作。
這次淘汰煤炭落后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是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十二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以及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2年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淘汰煤炭落后產能的途徑有煤礦關閉退出、改造升級和兼并重組。”上述人士告訴記者,“我們將會對各地煤炭落后產能淘汰工作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并且將相關情況在省級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如果檢驗未達標,首先會以公告形式公開披露,另外相應的企業、縣市級政府及省級政府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記者還從國家發改委了解到,此次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考核內容除了“完成關閉小煤礦任務,關閉小煤礦指標數量和實際關閉小煤礦數量;將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分解到有關市、縣,落實到具體企業;按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截至到年底保留的小煤礦具體名單、煤炭產量、剩余資源量、核定或設計生產能力情況”之外,特別注重信息公開,包括“是否將年度已關閉小煤礦名單和淘汰落后產能規模按時在地方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告,公告的規范性以及公告名單的媒體和公布日期”。
除了煤炭行業之外,電力行業也是考核的重點。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淘汰電力落后產能的考核依據是2007年《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于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和《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2年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淘汰落后的產能目標按規定應當分解到有關市、縣,落實到具體企業,列入去年淘汰規模小的火電機組,應當在去年年底全部拆除鍋爐、發電機等主體設備和生產線。”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各省級人民政府應該已經組織有關部門和省級電網企業對淘汰小火電機組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同時,這些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也應當出具機組淘汰前后狀態和拆除過程的錄像以及運行記錄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