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和中國臺灣的碳鋼緊固件再調查作出終裁,更新了原產于中國和中國臺灣的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以及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的補貼額。
終裁裁定,對于合作的出口企業,其涉案產品將獲得正常價值;對于不合作的出口企業,其涉案產品將按照出口價格的170%征收反傾銷稅。獲得正常價值的臺灣地區企業共計31家;中國大陸企業4家,分別為嘉興Feihua緊固件有限公司(JiaxingFeihuaFastenersCo.Ltd)、嘉興豐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JiaxingFengjianHardwareProductsCo.,Ltd.)、青島尚岡工貿實業有限公司(QingdaoTopSteelIndustrialCo.,Ltd.)和羅百盛(嘉興)有限公司(Robertson(Jiaxing)Inc.)。
同時,終裁裁定,中國合作企業嘉興Feihua緊固件有限公司的補貼額為0.007人民幣元/千克,嘉興豐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為0.187人民幣元/千克,青島尚岡工貿實業有限公司為0,羅百盛(嘉興)有限公司為0.002人民幣元/千克,蘇州弘力五金有限公司(SuzhouHonglyHardwareCo)和蘇州Litto緊固件有限公司(SuzhouLittoFastenerCo.,Ltd)均為0.005人民幣元/千克,特普金屬制品(上海)有限公司(TapooMetalProducts(Shanghai)Co.,Ltd.)和上海特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ShanghaiTapooHardwareCo.,LtdShanghai)均為0.008人民幣元/千克;其他不合作企業的補貼額為1.25人民幣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