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太陽能光伏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等有關規定,結合合肥實際,特制定本意見。創新為動力,不斷完善規劃、政策、標準、宣傳四大支撐體系,實施分布式光伏屋頂、光伏大型地面電站、光伏照明、光伏下鄉、光伏與建筑一體化等工程,全力創建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建立健全太陽能光伏應用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機制,努力建成“中國光伏應用第一城”。裝機容量達到500兆瓦以上;光伏產業產值超過300億元,在國家光伏發電規;瘧檬痉冻鞘兄形痪忧傲,成為全國重要的光伏生產、發電企業集聚地。利用要求,新建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廠房、大型會展場館、商業綜合體、體育場館、機場、碼頭和車站、保障房、污水處理廠、辦公樓等建筑和空間,應按照滿足建設分布式屋頂光伏電站的要求進行設計,根據需要預留光伏配電房空間。日照條件較好的小體量建筑,鼓勵建設自發自用自管的光伏發電設施。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業主單位負責投資建設并承擔設備的運行管護,保證項目運營穩定可靠。(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各縣(市)區、開發區)
。ǘ⿲嵤┕夥孛骐娬竟こ。創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積極推進國有土地租賃等方式,在填埋場護坡、廢棄礦山、灘涂、水面等難以開發土地,以及養殖水面等大型農業設施用地,按照特許經營等模式,建設單個項目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大型光伏電站。健全城市防災體系,城市公園廣場及附屬建筑應規劃建設應急光伏發電站。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光伏停車場(棚)。(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農委、市科技局、市人防辦、各縣(市)區、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