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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繼7月出臺光伏“國八條”、9月出臺《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后,日前國家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從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產業的利好。不過,其背后仍有需要解決的問題。的上市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企業要享受利好不容易,首先發電項目要獲得并網許可證,另外發出的電還要電網可以吸納,電網計量后才能結算。”政策的延續,減稅50%,相當于光伏發電本將下降5%。據了解,電站增值稅為17%,即征即退50%,相當于減少0.06元/千瓦時左右的不含稅電價,肯定能增加電站運營商的利潤率和內部收益率。應用示范區建設中,確定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名單,該批名單涉及7省5市、共18個示范區項目,總計1823MW。在18個項目中,無錫高新區躋身其中,單體規模為5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