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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國家能源局已于11月18日發布《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1月26日,記者從光伏企業和業內專家處獲悉,該辦法進一步細化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審批備案、電網接入、補貼發放等具體流程,業內盼望已久的分布式光伏又一個利好政策正式落地。過程中碰到的實際困難。顯然,分布式光伏發電有望成為國家未來引導光伏市場應用的重點方向。,優先支持申請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施省級備案,具體備案辦法由省級政府制定,并盡可能簡化程序,免除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及社會風險評估等支持性文件。鼓勵地市級或縣級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建設與電網接入申請、并網調試和驗收、電費結算和補貼發放等相結合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竣工驗收等一站式服務體系,簡化辦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就近消納、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
在電網接入方面,通知要求,電網企業接到入網申請20個工作日內出具入網意見,對于集中多點接入的可延長30個工作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的項目,由地級市或縣級電網企業按照簡化程序辦理相關并網手續。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所發電力在并網點范圍內使用的項目,電網企業應根據其接入方式、電量使用范圍,本著簡便和及時高效的原則做好并網管理,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