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媒體報道,工信部8月5日召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召開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宣貫會,明確了可享受購置稅免征的新能源車型的政策要求和申報流程,并開始接受車企的申報。工信部將據此在8月底前推出《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公告全文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為促進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 對免征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
(一) 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2, 使用的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
3, 純電動續馳里程須符合附件1要求。
4,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目標值相比小于60%;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綜合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
5, 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要求。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二) 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企業)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目錄》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3。
提出申請的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生產或進口符合列入《目錄》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2, 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質保。
3, 有較強的售后服務保障能力。
(三)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