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看到,《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之一是產業化取得重大進展。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與國際同步發展。
對于這項數據,一位汽車行業分析師認為:“市場期待準確的產業發展目標已經很久,之前諸多猜測也終于兌現。但真正能否實現規劃提出目標,一方面要看行業技術發展的速度,另一方面要看接下來可能出臺的配套政策執行的力度。例如政府采購力度、稅費減免政策等。但最終都歸于市場培育模式是否健康,并不能用數字一概而論。”
另一位分析師則表示,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并未真正啟動,業內更看好下半年集中發力的配套政策的出臺。
與此同時,除了整車企業的發展目標確定,《規劃》還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技術水平和市場規模做出要求,尤其是提出充電設施建設要與新能源車產銷規模相適應,滿足重點區域內或城際間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
“目前,我國部分參與十城千輛示范工程的城市的充換電設施建設較為完善,但站在全國范圍看,仍有巨大的建設需求,尤其是私人轎車與出租車的充換電設施還沒有形成網絡。”一位汽車行業協會專家告訴記者。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對動力電池產業的發展尤為重視!兑巹潯分赋觯窈蟮闹攸c任務是建設形成完整的汽車產業體系,重點建設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積極推進動力電池規模化生產,加快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持續創新能力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力爭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百億瓦時、具有關鍵材料研發生產能力的龍頭企業,并在正負極、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領域分別形成2-3家骨干生產企業。”
而在確保《規劃》目標達成的保障措施方面,除了管理制度、財稅政策的進一步完善之外,還特別提出要強化金融服務支撐產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