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中國風電產業的發展政策
部就頒布了關于風力發電場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電網應收購各地風電場發出的上網電力,風電上網電價按照還本付息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雖然后來隨著電力部門的演變和國家管理體制的改革,這一政策現已無從實施,但它的出臺為我國風力發電的起步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中國政府又頒布了“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尤其是風電的優惠政策,包括由銀行安排基建貸款、銀行貸款的項目給予的財政補貼、采用國產設備的風電項目給予的投資利潤率優惠等。此外,風力發電的增值稅率按照減半為征收,風力發電零部件和整機的進口關稅也暫時按照和征收。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自2008年1月1日(以進口申報時間為準)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為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推廣應用。補貼政策,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中央政府的補貼主要用在研究開發和試點示范上,地方政府的補貼除一部分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科學研究外,主要用于太陽能和風電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整機和零部件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加強風電技術開發能力建設;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兆瓦級風電機組的整機制造企業和零部件制造企業給予資金補助,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的研發、工藝改進和試驗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