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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組成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宣導隊蒞臨珠海“開講”,向我市生產企業講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對地方經濟和企業發展的重要性。據悉,今年內,我市有關部門將在金灣區試點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同時在高欄港區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據介紹,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雖然不能完全解決環保問題,卻可以解決發生污染事故后的賠償和清除污染所需的資金問題,對被害者、污染企業和社會都有好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早在2007年,國家相關部門已聯合下發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試點。由于企業重視程度不高,目前廣東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普及率不高。據統計,2012年,廣東省該項保費收入不到400萬元,責任限額21億元,投保企業僅有300家左右。
今年初,國家環保部和保監局再度聯合發文,拉開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大幕。《意見》明確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試點企業范圍,其中涉重金屬企業中的重有色金融礦采選業、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制品制造業5大行業被列入“強制榜”。此外,石油化工企業,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產生、收集、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企業,二英排放企業等高環境風險企業也“榜上有名”。
據了解,我省將率先在被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監控的污染企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構建更完善的事故責任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