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毫無誠意的聽證會,如何讓公眾真正參與?如何讓公眾認同其結論?結果,當地百姓反感地稱之為“貓膩會”。公眾沒有真正的參與權和表達權,也就無法履行監督權。這樣的聽證會,實際上起不到應有的效果,甚至可能成為“污染保護會”。
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環境權利,才能保護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有助于解決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取得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雙贏。否則就有可能造成“雙輸”的局面。
以建垃圾焚燒廠為例,一些地方出現過集體抗議、阻止建設的情況。對此,一種較為普遍的看法是,當地民眾比較自私,只想保護身邊的“小環境”,而不顧周邊的“大環境”。情況并非如此簡單。一些地方對相關環境信息遮遮掩掩、欲蓋彌彰,不尊重公眾的環境權,失去了應有的公信力,公眾缺乏“正面參與”的積極性,自然另擇他途,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
環境信息的公開、透明、完整,是公眾參與的基礎。一名IT工程師繪制了一幅“危險地圖”,并將其放在互聯網上,人們可以查到周邊環境的污染狀況,還可以在線舉報、投訴、互動和分享。不過,這名工程師遇到一個困難:公共環境數據太少,不得不組建一個團隊來實地調查獲取,造成較大的資金負擔。讓公眾來承擔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布,顯然是“難以承受之重”,不利于公眾廣泛參與。
大量的公共環境信息具有公益性,并不屬于哪個單位、哪個部門,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向全社會公開。要讓公眾真正參與、深度參與、理性參與,必須落實好公眾的環境權利。為了應付領導要求、應對公眾質疑,搞形式、走過場,群眾是不會滿意的。
議,希望熄滅景觀、辦公、家庭照明以及一切不必要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