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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據澳大利亞“新快網”1月17日報道,兩所澳大利亞太陽能電板公司——P & N有限公司和P & N NSW 有限公司,因謊稱在中國出產的產品為澳大利亞制造,而被澳聯邦法庭(Federal Court)罰款合共12.5萬澳元(約合67萬人民幣)。
澳聯邦法庭稱,P & N有限公司、P & N NSW 有限公司及WEMA有限公司謊稱它們的太陽能電板是澳大利亞制造的產品。實際上,這些產品“均產自中國”。 此外,P&N有限公司及 P&N NSW有限公司在YouTube上公布了推薦視頻,但出現在視頻中的顧客并非真實顧客。WEMA有限公司在官網上刊登的推薦書亦非出自真實顧客之手。
澳大利亞的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17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憑證聲明,例如原產地證明,是企業的一個重要營銷工具。消費者往往愿意花多一點錢購買澳大利亞出產的商品。
據了解,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期間,這些存在誤導性的宣傳材料在澳大利亞網絡、報章及電視上廣泛流傳,于是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向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報告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