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對分布式光伏、海上風電制定宏大發展規劃之后,國家能源局又在煤電領域展示了大手筆。
日前,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三部委聯合下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旨在打造我國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產業“升級版”。
《行動計劃》提出,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到2020年,現役煤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其中現役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除空冷機組外)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煤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煤電機組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煤電機組,改造后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在此之前,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于6月27日先后赴上海外高橋第一、第三發電廠,實地調研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作,并在外三電廠召開現場座談會。據記者了解,在座談會上,國家能源局通報了《行動計劃》(初稿)的主要內容。對于《行動計劃》的推出,上海外高橋第三發電廠總經理馮偉忠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這一行動計劃有積極的引導作用。”
“環保就像洗衣服,如果一遍洗不干凈,那就洗兩遍。例如,對于煙氣脫硫,一個脫硫塔無法達標的話,就用雙塔,總是能達標的。可以說,環保已經沒有技術問題了,只要砸錢就能達標。”馮偉忠介紹說,“但是好的引導,不應贊成砸錢做法,即不應是耗能減排,而是應該靠技術創新,實現節能、低成本減排。這樣才能保證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相一致,實現可持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動計劃》對于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也進行了明確,“東部地區11省市新建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即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據介紹,關于燃氣輪機組排放水平,業內的共識是,在基準氧含量15%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
對于其中煙塵濃度由5到10的變化。馮偉忠認為,這一方面是檢測儀表設備存在10毫克的誤差;另一方面是霧霾與煙塵并不相干,真正造成霧霾的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所以沒有必要把煙塵濃度定得過低。
另外,如果按“基準含氧量6%”折算,燃氣輪機的排放水平為12.5、87.5、125毫克/立方米,明顯高于《行動計劃》的排放水平。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這不是向燃氣機組排放水平看齊,而是優于燃氣機組。減排標準的制定應該是以環境改善為導向,而不是以減排技術所能達到的能力為導向。”
這意味著,燃煤電廠肩頭的減排壓力將遠超以往。在馮偉忠看來,減排是相對容易完成的,“真正困難的是供電煤耗水平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