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當日發布書面聲明稱,決議包含兩個部分,一是接受中國太陽能電池出口商提交的“價格承諾”方案,二是對參與該方案的中國企業免征臨時反傾銷稅。
記者此前獲悉,在95家中國光伏企業與歐委會簽署的最終價格承諾中,設定的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同時中國輸歐光伏產品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G W。
另據歐委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透露,簽署價格承諾的中國光伏企業對歐出口額占中國對歐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的70%,這些企業無需繳納懲罰性關稅,沒有參加協議的企業則需要向歐盟繳納47.6%的反傾銷稅。此外,對于超出年出口限額的部分將同樣征收47.6%的反傾銷稅,該“價格承諾”的有效期將持續至2015年年底。
盡管雙方目前已經達成最終價格承諾方案,但無論對于中國的商會還是企業,順利執行價格承諾都是一個難度很大的挑戰。“并不能說達成價格承諾協定了,就可以一勞永逸了。”一位業內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記者了解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正在就“價格承諾”協議的具體實施細節進行準備。一方面召集企業加緊研究執行細則,另一方面著手準備為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組織專業培訓。
國內的光伏企業也開始備戰準備應對“價格承諾后時代”。“得配額者得天下。中國的產能5倍于這個配額,今后配額爭奪戰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而且,這個配額不是絕對一成不變的,接下來中歐雙方每年關于配額的討論還是一個問題。”優太新能源副總經理劉鵬表示。
英利綠色能源宣傳部負責人王志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形成新的價格機制之后,中國光伏企業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新的規則。“雖然具體的配額還未敲定,但我們已經根據估測的出貨量進行相關戰略調整,開始由光伏組件制造商向太陽能能源提供商轉變。一方面,技術含量高的產品之前本來價格就在0.56歐元左右,受價格承諾沖擊較小,將是未來的發展重點。另一方面,加大力度發展下游大型地面電站業務以及分布式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