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8月6日開始,多數中國光伏企業不必再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但前提是簽署“價格承諾”協議。據悉,此次參與價格談判并簽署協議的中國企業有95家,約占涉案光伏企業的70%。
目前,協議的關鍵內容承諾價格和出口配額均沒有公布。不過,據參與談判的企業人士透露,協商之后,中方給出的最低承諾價格為0.56歐元/瓦,出口歐盟的太陽能電池板則不超過7GW(十億瓦特)。
在本報記者的采訪中,企業均肯定,這是“折中之策”,是中歐雙方妥協和平衡之后的辦法,避免了中國光伏的“硬著陸”。但這也意味著,中國光伏出口歐盟步入了“計劃經濟時代”。短期看,中國企業面對的最大擔憂是配額如何分配,畢竟,中國產能5倍于配額數,而今后的配額爭奪戰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折中之策
超過220億歐元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是中歐貿易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貿易摩擦案。經過長時間的談判和博弈之后,最終有了一個較好的結果。
但中歐雙方談判并不平坦順暢。據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高管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一開始,雙方在價格上分歧不小。眾多企業向機電進出口商會提出的普遍為0.5-0.54歐元/瓦的價格底線,而歐盟成員國內自產的光伏組件價格為0.6-0.7歐元/瓦。
目前,協議的關鍵內容承諾價格和出口配額均沒有公布。不過,參與談判的企業人士透露,協商之后,中方給出的最低承諾價格為0.56歐元/瓦,而出口歐盟的太陽能電池板則不超過7GW。
“0.56歐元/瓦的價格承諾高于中方最初提出的0.50歐元/瓦,低于歐盟早先提出的0.65歐元/瓦的價格,屬于折中方案。”輝倫太陽能市場部經理袁全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價格高于此前中國出口歐洲組件價格,幅度在10%-15%左右。目前歐洲本地產組件成本亦在0.57歐元/瓦左右。
優太新能源副總經理劉鵬對本報記者表示,對于歐盟來說,最終推出這一方案,也理性反映了市場價值,同時,又不失公允地控制了傾銷的潛在風險。
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在發表談話時坦言:“在與中國同行的磋商中,我一直牢記兩個目標:一方面,我們如何消除非法傾銷對歐盟造成的損害;另一方面,我們如何確保歐洲用戶和消費者從低價光伏產品中獲益。”他認為這次達成的解決方案“既有針對性,又有創新”。
袁全表示,在此價格承諾下,中國出口至歐洲市場的組件競爭力將無疑有一定下降,“去年中國組件在歐市場份額接近80%,總量在12GW左右,預計實行價格承諾后,中國組件在歐市場份額將下降到60%左右”。
配額之爭
值得注意的是,在價格定死的情況下,短期內,業內比較擔心的是7GW的配額如何分配的問題。此前,中國光伏產品出口至歐洲市場在數量上并沒有限制。
晶科能源市場部經理錢晶曾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去年歐洲市場的整體安裝量約在11-12GW,表面上看,數量被腰斬,但實際影響并不大。因為近年來,包括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等在內的歐盟國家都在縮減補貼,甚至已沒有補貼。從趨勢上看,整個歐洲市場是在萎縮的,預計今年的安裝量會降至9GW。因此,配額的影響并不大。
但在劉鵬看來,實行配額制本身是退步,“出口配額制度在計劃經濟時期就已經實施,利弊不用過多討論”。
劉鵬說,對光伏行業而言,無外乎外戰轉到內戰,得配額者得天下。畢竟中國的產能5倍于這個配額,今后配額爭奪戰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的話透露,目前主流的分配參照標準有三條:各家企業出口量等歷史數據、各家企業對談判的貢獻、照顧小企業的利益訴求。
對于配額問題,能源專家林伯強認為,這個配額是歐盟內部設定的進口數量門檻,而不是由中國這邊來分配。“如是中國這邊來分配的話,會衍生出很多問題。比如,企業之間配額多少,如何平衡?誰來負責分配和監管?對于歐盟來說也不會讓此事發生,這樣他們便選不到物美價廉的產品。”
因此,林伯強稱,所謂的配額之爭應該是企業之間服務與質量之爭。“價格已經定死,企業之間拼的就是服務和質量,誰的質量優服務好,誰就能在總數既定的份額中搶到更多的數量。”
記者了解到,雖然歐洲市場困難重重,很多企業也開始轉移市場,但可以肯定的是,歐洲仍是中國光伏企業的重要市場,以及短時間內的最大市場。
劉鵬表示,今后在歐洲市場,客戶對于品牌的認可度和接受程度將是對每個企業的挑戰和機遇。“價格承諾是雙刃劍,低價優勢的失去換來的是高額的利潤,所以,只有認真地做好產品,加強服務,強化品牌意識的企業,才能在新的競爭環境中繼續更好地存在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