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化解電解鋁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并在5年內取得重要進展。這一政策的頒布,對于近年來患“產能過!鳖B疾的電解鋁行業來說或許是一劑良藥。
早在2001年,我國電解鋁產能就已經位列世界第一,為了嚴控總量,200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今后三年不再核準新建、改擴建電解鋁項目,但這一《規劃》效果并不很明顯。截至2010年底,全國電解鋁產能已達2200萬噸,實際產量1560萬噸,且產能擴張還在不斷繼續,當時預計2015年電解鋁產能將達到4000萬噸。于是工信部等9部門于2011年聯合下發《關于遏制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行業健康發展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叫停擬建電解鋁項目,并取消地方出臺的對電解鋁項目的各項優惠政策,最終23個總規模774萬噸、總投資770億元的擬建電解鋁項目被叫停。
頻頻出臺的禁令卻并沒有有效遏制電解鋁行業的產能擴張,國內電解鋁行業仍一直供應過剩且全行業處于虧損狀態,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之下,電解鋁企業卻保持著較高的生產熱情。為了整頓行業產能過剩之風,制止企業盲目擴張現象,《意見》就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提出了8項主要任務,包括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全面清理整頓已建成的違規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努力開拓國內有效需求、著力改善需求結構、鞏固擴大國際市場等。
電解鋁,就是以電分解鋁,所以電無疑是這一產業最為關鍵的生產成本,目前電解鋁生產成本中電力成本占據40%以上,自2000年以后的10年來,中國電解鋁產業依賴電價的優惠政策高速擴張。針對電解鋁的這一生產特點,《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16萬安培以下預焙槽,對噸鋁液電解交流電耗大于13700千瓦時,以及2015年底后達不到規范條件的產能,用電價格在標準價格基礎上上浮10%。此外,嚴禁各地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措施,采取綜合措施推動缺乏電價優勢的產能逐步退出,有序向具有能源競爭優勢特別是水電豐富的地區轉移,并支持電解鋁企業與電力企業簽訂直購電長期合同。
目前我國電解鋁企業約有130多家,遠超全世界其他國家電解鋁企業的數量之和,但是我國電解鋁企業平均規模不到4萬噸,僅達世界平均規模的1/4,而且國內電解鋁企業產品單一,缺乏創新研發能力。在產能能過度擴張,供應嚴重失衡的局面下,企業只能通過互相壓價、惡性競爭來搶占市場。根據《意見》的8項任務,我國電解鋁行業亟需推進企業戰略性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產業集中度,形成產業鏈,并逐漸消化國內過剩產能,才能真正治愈我國電解鋁行業過剩產能這一頑疾,并更加持續、健康地發展電解鋁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