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電力改革走到“廠網分開”后似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是很多利益集團都已經形成,改革勢必會觸及到一些人盤子里的“奶酪”。
與中國不同的是,作為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市場經濟理念根深蒂固,社會法制、保障體系完善。
英國的電力改革模式能不能移植到中國的土地上,還要看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到什么程度,社會發展到什么程度。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能源局牽頭制定的新電改方案已上報國務院。該方案以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大用戶直購競價上網為主線。3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市場改革研究專家組成員曾鳴透露,新電改方案仍在研究之中,既沒定稿,也未上報。
與此同時,能源領域的混合體制改革被提上議程。但是,仍有不少專家表示“改革進度低于預期”,應“借鑒英美改革經驗”。
那么,作為世界上少數私有化及自由化程度較高的市場,英國電力市場的改革經驗如何,又能否對我國電改有所啟示?
私有化和電力庫
“1881年,英國開始了最早的公共電力輸送,用于路燈照明。”英國ITPower的咨詢專家Mark Leybourne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到1926年,英國公布了第一個電價政策,明確由中央部門負責全國電壓輸送。1947年,英國中央政府將電力供應統一集中管理,成立12個區域性組織,負責全國的電力供應。
1989年,英國開始了第一次電力改革。“當時執政的以撒切爾為首的保守黨將電力視為可交易的商品,認為應當由市場力量決定電力價格及其供應。”Mark Leybourne表示,這次改革推進了英國電力公司的結構重組,把原中央發電局分成3個發電公司和1個輸電公司,將原有的12家地區供電局實行了私有化,成立了獨立的地區電力公司。
“上世紀90年代,英國形成了電力市場的強制型電力庫模式。電力庫由國家電網經營,負責分銷電力,每半小時會發布未來24小時的電力需求情況。”Mark Leybourne說。
他介紹,根據電力需求情況,發電商之間會開始競價,國家電網則會將最高價格作為后半個小時的分銷電價。
“所有的發電商就像批發商一樣,把電送到電力庫里,再通過12個區域組織將電力分配到各個地方。”Mark Leybourne表示,通過這種機制,發電商就可以根據需求情況預測和控制電價,十年間,英國的私營發電商就從1990年的6個增加到33個。
電力市場改革進行時
及至2001年,英國啟用了新的電力交易制度。“電力庫模式被新電力交易合約(NETA)取代。新的政策不規定所有發電商都參與集合競價,而是允許發電商與供電商直接簽訂合同。這樣一來,發電商可以準確地預測發電供應情況。”Mark Leybourne表示,由于發電商知道自己能發多少電,而用戶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電,所以這樣的合同通常會是長期且穩定的。
不僅如此,NETA還鼓勵一家公司同時涉足發電和供電,實現電力的“縱向一體化”。
NETA的發展基礎是發電商、供電商、中間商和用戶自愿參與的雙邊交易市場。2005年,這一模式在被蘇格蘭電力公司與蘇格蘭南方能源公司兩大公司壟斷的蘇格蘭電力市場上得到推廣,并逐漸建立起統一的英國電力交易和輸電制度(BETTA),并于2005年4月正式實施。
“國家電網會平衡供需。在需求的4小時前,發電商會告訴國家電網他們將用哪個工廠發電,而供電商則會告訴國家電網他們的需求量。”Mark Leybourne說。
然而,“盡管這樣的模式有利地支持了化石燃料發電和核電,卻制約了只能間歇性發電的可再生能源。不僅如此,碳的排放成本也沒有在市場價格和波動中反映出來。”Mark Leybourne說。
鑒于如今英國的能源政策的目標是實現“安全、充裕、低碳能源”,BETTA模式難以適應能源的未來發展趨勢,當下,第三次改革——電力市場改革(EMR)正處于進行時。
據了解,電力市場改革計劃引入了容量市場和差價合同兩大主要機制。容量市場可以通過給予可靠容量以經濟支付,確保在電力供應緊張的時候市場擁有充足的容量從而保證電力供應的安全。差價合同的設計是為了給予所有的低碳電力(包括核電、可再生能源以及碳捕捉與儲存)最有效的長期支持。
摸著石頭過河
集中管理、壟斷經營,看似雷同的“病”能否用同樣的辦法來“醫”?
“電力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英國的電力庫等體制改革為我們提供了經驗,可以適當參考。同時,我們還要考慮怎么結合中國的國情,摸著石頭過河,考慮怎么做對社會的沖擊少一些,陣痛小一些。”國家電網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蔡國雄說。
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已啟動。2002年國家頒布了電力市場化改革方案,啟動了以市場化為方向的改革。2003年,國家電力公司分拆重組,成立了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中電投、華能、大唐五大發電公司。
但是,我國在電力改革走到“廠網分開”后似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利益集團都已經形成,改革勢必會觸及到一些人盤子里的‘奶酪’。”蔡國雄說。
他表示,所謂的“利益”并不僅僅指集團間的利益,還包括個人的利益。
“比如說,假如我們采用電力庫模式,那么缺電的時候,國家是該讓一個很節能的、人力成本小的機組去發電,還是讓一個很不節能的、人力成本大的機組去發電?如果按照純粹的市場經濟,不節能的機組肯定會被淘汰。但如果這樣,很多工人會下崗,而我國的社保等機制不像發達國家那么健全,很可能會造成社會不穩定。”蔡國雄表示,我國電力改革還需結合法律、社保等體系的完善。
他認為,與中國不同,作為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市場經濟理念根深蒂固,社會法制、保障體系完善。英國的電力改革模式能不能移植到中國的土地上,要看“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到什么程度,社會發展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