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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近日,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氣產業科學有序發展通知》應聲而落,禁止建設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下規模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和年產100萬噸及以下規模的煤制油項目。行業的緊縮政策再度襲來,國企央企紛紛以實際行動表明立場,中海油、大唐、國電紛紛撤離煤化工業務,新型煤化工這一“高大上”的項目瞬間被推向輿論的最前沿,央企此舉的真實意圖和深遠影響引起了業內人士的激烈探討。
從表面上來看,煤化工項目被能源巨頭剝離出去符合經濟規律,項目盈利能力較差、大量投入并不能換來良好的經濟收益,企業為了扭虧為盈、減少損失必然會將該項目剝離出去。
之前瘋狂上馬新型煤化工項目的熱情也降至谷底,企業層面做出怎樣的決定完全是由企業管理層來衡量利弊的,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是首要考慮的問題。基于這個層面,煤化工項目并不值得我們給予過多的解讀和關注。
然而,煤化工項目的興衰表明我國在煤化工產業的規劃尚不到位,行業規劃、區域規劃、細則規劃并沒有同步出臺,產業政策也僅僅停留在“扶持”、“鼓勵”層面,真正對能源巨頭發展有實實在在作用的產業政策尚未頒布。
煤化工項目放松、收緊、放松、再收緊,使得企業很難把控國家層面的真實意圖,國企央企率先發力該領域更多的是看重政策的指引。一旦政策層面有所收緊,央企必然會集體撤出該領域。
這從側面表明我國政府對于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無可替代。行業發展的源動力并非企業技術革新、行業環境好轉、供求關系影響,扶持政策、導向性政策才是引領行業興衰的關鍵要素。
新型煤化工行業在我國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政策層面出臺幫扶政策著實可以理解,但政策全面指引行業發展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市場化改革、產業化運作必然要求企業主動發揮最強大的創造力,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只需做好服務性工作即可,政府財政收稅、地方經濟如果跟煤化工項目關聯度太高,則煤制氣、煤制油項目的真實作用必然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