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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近年來,中國各大城市違法傾倒污泥的事件頻頻發生,嚴重威脅環境質量。廠將污泥處置責任委托給第三方,第三方將污泥外運出污水廠,傾倒向荒山、土坑、林地甚至耕地。在規范缺失、監管不力的情況下,污泥處置行業成了偷排、直倒的灰色產業鏈。
這些違法傾倒的污泥具有較大的潛在毒性和危害性,發生在2010年的北京“污泥第一案”,或許能夠真切地說明污泥之毒。
2010年10月,北京商人何濤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及罰金。據報道,何濤的公司承包了北京排水集團幾家污水廠的污泥處置業務,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間,在門頭溝區永定鎮上岸村等地的砂石坑內傾倒污泥,總量約6000噸。污泥造成當地空氣、土壤嚴重污染,地下水受到嚴重威脅,經評估污染損失達上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