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昨日發表聲明,決定從12月6日起對未參與“價格承諾”的出口歐盟的中國太陽能板生產商征收為期兩年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而這部分企業數量可能達到光伏出口企業的三成左右。
根據當天聲明,歐盟委員會確定了自今年8月起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企業名單,并稱,此征稅措施只適用于未參加“價格承諾”的中國企業。歐盟的反傾銷懲罰性關稅稅率將高達47.6%。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隨著歐盟對未參與“價格承諾”中國光伏企業征收雙反關稅,意味著這些企業將基本退出歐洲市場。本來中國光伏產品在歐洲市場主要就是薄利多銷,利潤不高,如果征收雙反關稅后,企業基本沒有利潤空間,也不可能跟其他企業競爭,只有退出市場。
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源于歐委會分別于去年9月和11月啟動對歐盟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及金額高達210億歐元(約合285億美元)。這項貿易爭端被稱為歐盟歷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雙反”案件。
今年8月2日,歐委會宣布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以“價格承諾”的形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其核心內容是中國太陽能板出口商要設定一個最低價,即在歐洲銷售產品的價格不會低于此最低價。
記者查詢94家承諾企業名單,包括英利、尚德、賽維、天合光能、晶科等光伏大廠均出現在了“免稅”榜單上。據歐洲媒體報道,產品銷往歐盟的中國太陽能板出口商當中的70%參與了“價格承諾”。
“未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需要加緊擴展內地市場,同時積極開發其他國際市場,這樣才能把影響降到最低。歐盟這次事件給中國光伏企業敲響了警鐘,低技術、低附加值產品生產沒有前途,未來國內光伏企業應該增加產品附加值、提高技術含量,這樣才能避免低價競爭,也能免受雙反困擾。”白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