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從6月6日到8月6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此后4個月稅率將升至47.6%。
目前正處于60天低稅率“窗口期”,不管最終磋商結果如何,我國光伏企業愈來愈認識到,僅靠低成本、低價競爭的時代已經過去,未來國際市場開拓應著眼于核心技術的開發上。
山東光伏出口坐上過山車
“現在加收11.8%的反傾銷稅,我們的光伏電池片價格已超過韓國、臺灣地區,跟歐美差不多了。如果稅率提到47.6%,那連一塊電池片也賣不動了。”6月6日,山東力諾太陽能電力集團營銷總監劉建力表示,去年美國“雙反”對我國光伏行業造成較大沖擊,歐盟作為中國最大光伏海外市場,這次征收反傾銷稅無異于雪上加霜,幾乎是致命的打擊。
據山東省商務廳統計,2012年我省企業向歐盟出口光伏產品4.3億美元,其中東營光伏這家企業出口最多,達2億余美元。
“從國家層面看,4.3億美元只是全國光伏出口歐盟204億美元的零頭,占比僅為2.1%。而就全省外貿出口來看,去年我省出口總額為1168.1億美元,光伏產品所占比重微乎其微,因此對我省外貿總體影響不會太大。但就產業來說,由于我省光伏產品80%至90%的銷售依賴海外市場,其中60%至70%銷往歐盟國家。歐盟征收反傾銷稅后,勢必讓山東出口企業的日子更為難過。”省商務廳進出口公平貿易處處長尹平判斷說。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我省光伏太陽能產業通過引進外資和自主投資,在晶硅電池、薄膜電池、太陽能組件等領域新上了一批項目,形成了以東營光伏、力諾光伏、皇明太陽能、孚日光伏等骨干企業為主體的產業集群。不過,在此次全國143家應訴的光伏企業中,由于我省單個企業產能都不足10億美元,沒有一家進入歐盟反傾銷的調查名單。
“在‘十一五’中期,南方很多制造光伏的大企業已經在海外上市,而我省的光伏產業才剛剛起步,尚未形成規模。”據省商務廳科技處處長許冰波介紹,我省對光伏產品出口進行專項統計是從2010年才開始的,2010年出口6億多美元;在2011年達到頂峰,達8億多美元,出口企業有20多家;2012年受美國“雙反”影響,銳減到了4億多美元;今年延續頹勢,出口企業不足10家,1至4月份為6200多萬美元,比去年同期減少58%;現在又逢歐盟反傾銷,業內估計整個行業在經過洗牌后,2014年將跌至谷底。
“從出口的軌跡上就能清晰地看到,我省光伏產業的發展在短短數年間經歷了過山車式的大起大落,目前面臨困難的局面。”許冰波說。
“兩頭在外”受制于人
許冰波說:“我們的光伏產業是典型的‘兩頭在外’,一個是原材料和加工設備在外,另一個市場在外,而我們的光伏產業集中在中下游。因此,只要海外市場一有風吹草動,我們的企業就會頭疼腦熱。”
山東社科院國際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顧春太說,光伏產業作為新能源產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被我國多地政府看重,大力支持,因而獲得了快速發展。但光伏產品價格相對較高,是需要建立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基礎之上的。隨著光伏產業在各地一哄而起,產能過剩成為必然結局。在這種條件下,只能依賴出口。但我國光伏產業的技術水平不高,產品附加值較低,依靠價格競爭漸成常態,最終導致了歐盟的報復。
不過,在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國際貿易研究所所長范愛軍看來,低價競爭并不一定就是傾銷,歧視性的替代國制度使得中國企業深受其害。中國的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和相應待遇一直沒被歐盟承認,遇到類似的傾銷問題他們就找替代國對照價格的合理性。歐盟在本案的初裁中就以印度作為計算中國涉案產品正常價值的替代國。
兩位專家都認為,這次與歐盟反傾銷的斗爭事關重要,如果應對不力,我們不僅在歐洲損失市場,其他國家也會相繼提出調查,印度光伏電池制造商已多次向印度商會提交反傾銷申訴書。
拉美市場或現商機
其實對于此次歐盟反傾銷,國內早有預期。去年6月,省商務廳就組織山東光伏企業參加了由國家商務部組織的預警會,并及時在網上發布信息,通報情況。
據業內人士透露,因為國內光伏產品幾乎是成本價出口,依靠17%的出口退稅盈利,現在歐盟11.8%的臨時稅率對中國企業仍留有余地,如果提高到20%以上就無法承受了。
許冰波認為,光伏企業要積極開發國內市場的潛力。光伏發電的最大意義在于節能,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和消耗,需要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出臺配套措施,鼓勵大型醫院、學校、商場等使用光伏產品。
另外,范愛軍表示,未來的國際市場開拓應著眼于核心技術的開發上。一個國家和一個企業如果掌握了該產品的核心技術,不僅是會提高競爭能力,而且會在貿易爭端的談判中更具有話語權和主動性。
許冰波告訴記者,省商務廳已著手組織省內光伏企業到巴西參加7月舉行的國際太陽能展會,以尋找開拓拉美市場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