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在近日李克強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政府公務用車、公交車要率先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步完善配套設施。對這一會議精神筆者認為至少可以有三點解讀,第一,國家發展新能源汽車戰略方向沒有改變;第二,公務用車要繼續引領新能源汽車消費;第三,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產品發展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此,筆者想就第三點談談看法。
目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方面有三大突出矛盾亟待解決:
其一是充、換電之爭。中國的兩網(既國家電網[微博]、南方電網)主張換電為主,整車則主張充電模式,所謂“電網向左,車企向右”。兩網堅持換電為主的理由是:“交流充電時間長,若直流充電(即快充),電網將無法承受,且電池技術不支持快充。”但筆者認為,這里有兩個深層次的原因,一是電網意在通過控制電池和電力供應渠道兩大關鍵資源,掌握面向電氣化時代的能源供應主導權;二是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智能化電網技術或是應用條件還不成熟。車企堅持充電模式的理由是適合普遍車型的換電在技術上難以實現,安全性上難以保障,且從全球角度看換電模式并不成功。“充、換之爭”始于國家“十城千輛”計劃實施,時至今日,車企、電網仍各說各話,各行其事。車、網暗戰這種局面已制約充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
其二是充電樁怎么建,是集中還是按需建。目前已建成的約1.8萬個充電樁中55%是站內樁,因難以適應用戶充電需要,利用效率極低。而按需建又涉及諸多關聯方,每一方又都有各自立場和利益訴求,且從中國普遍居住情況和條件看,具備入戶建的條件的用戶少之又少,雖然各試點城市幾年來都積累了一些經驗,但總體上仍存在難以滿足用戶便利充電需求的共性問題。
其三是商業模式,這里僅指誰是充電設施建設和維護主體,誰是充電、結算等使用環節的運營和服務主體,以及各方利益所在和可持續盈利模式等。目前,充電設施建設主要由兩大電網壟斷,缺乏競爭機制,成本偏高,且持續投資動力不足。便利充電、結算和費用節省則可能涉及供電企業、金融服務企業、電信運營商等,包括及時告知用戶何時該充電/充滿電、在哪充電/補電、何時充電經濟,以及刷卡充電等,各方為此如何提供有效服務,如何分享利益是能否為用戶提供最佳服務的關鍵,尚有很多課題。
鑒于以上矛盾,筆者提出3點建議:一是對于充、換電之爭,車企、電網各方應持積極姿態共同商討研究,多做少爭;有關政府部門也要不回避、不推諉,因為,這不僅僅是車、網之爭,而是國家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的路線之爭,關系甚大,要促進車、網共識。二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商業模式是系統工程,有關政府部門要盡快組織進行綜合研究、科學論證。要借鑒日、美等國經驗,制定基于長遠發展的、科學系統的總體規劃方案及指導意見。三是有關行業組織(如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電力行業協會等)要聯合起來,與車、網等有關企業共同就關鍵性課題加強研究,并在相關標準制定方面加強合作,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走向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