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的作用應當像銀監會、證監會一樣,主要從事專業性監管,而不是行業普遍性監管,這有利于電監會在電力行業中發揮更大作用,也有利于推進當務之急的電力體制改革。
一葉知秋,每年度的全國電力監管工作會議一向是業界解讀當年監管走向的窗口。而剛剛結束的2013年電力監管工作會議上透露的改革意味可謂濃郁。
本年度的電力監管工作會議,國家電監會提出2013年的六大監管任務,即電力安全監管、市場準入監管、電力交易監管、成本與價格監管、供電監管、節能減排監管,且著重開展19項專項監管,其中將著重解決“窩電”與“缺電”并存,大小機組發電利用小時倒掛,局部地區出現的棄風、棄光、棄水等問題,這也是經濟生活和社會公眾領域中的焦點問題。
記者認為,在缺少行政審批權力的情況下,電監會逐步摸索出一些在市場化條件下實施監管的有效方式,加強了對電力企業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等執行情況的持續性監管,提高了管理的有效性。
值得關注的是,電監會提出了“四個圍繞”來完成監管任務:圍繞保障發展抓監管、圍繞調整經濟結構抓監管、圍繞電力改革抓監管和圍繞服務群眾抓監管。當中,圍繞調整經濟結構和電力改革抓監管切中目前電力領域的要害。
電監會表示,在圍繞調整經濟結構抓監管方面,將積極建議和推進產業差別化電價改革,積極支持清潔能源發展,切實抓好上大壓小政策的落實;在圍繞電力改革抓監管方面,將積極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積極支持和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改革,深化輸配電改革論證,加強電力市場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
無論電價改革還是輸配電改革,均是電力改革的重頭戲,同樣是電力改革的裉節,電監會有直視改革的勇氣,也算不尸位素餐。
根據記者的觀察,電監會主席吳新雄從2011年年中任職以來,對于電力改革亦格外關注。
他在不同場合曾多次表態:電監會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產物,只有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電監會才有干事創業的更好舞臺和平臺;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健全完善市場體制機制,制定和落實各項規則,本身就是電監會應該發揮監管職能的過程,二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電監會務必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把安全監管、市場準入監管、電力交易監管、成本監管、節能減排監管和供電監管等六項重點監管,與輸配電改革、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價改革三項改革任務有機結合起來,選好切入點,全力推進。
從電力監管工作會議中,可以勾勒出2012年電力改革的大體輪廓,比如明確提出“以監管促改革,以改革促監管”的改革思路,比如系統研究了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原則和內容。
應該認識到,在輸配電改革、電力市場建設和電價改革等領域,都牽涉到重大利益的重置和分配。實踐證明,作為專職監管部門,電監會僅憑話語權很難平衡、協調各利益主體的訴求。
面對錯綜復雜的電力體制改革形勢,抑或利益糾葛不清的電力主體,電力改革艱難推進,電監會作為電改的主要組織實施單位也面臨著更大挑戰,這無疑對電監會的監管職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誠如學界的共識:電監會的作用應當像銀監會、證監會一樣,主要從事專業性監管,而不是行業普遍性監管,這有利于電監會在電力行業中發揮更大作用,也有利于推進當務之急的電力體制改革。
電監會是改革的產物,其生命力理應寓于改革中。2013,期待電監會在電力改革中濃墨重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