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從四川有關部門獲悉,為了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金沙江干流、大渡河流域水能資源,增加四川電網電力供應,滿足用電增長需要,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促進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能源〔2012〕3663號文、〔2012〕3671號文、〔2012〕3673號文,分別同意四川金沙江金沙水電站,四川大渡河金川、巴底水電站,四川大渡河流域卜寺溝、上寨、綽斯甲水電站,開展前期工作。
據悉,四川金沙江金沙水電站初擬裝機容量為52萬千瓦,由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管理。
四川大渡河金川水電站位于阿壩州金川縣、馬爾康縣境內,為四川省政府已審批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電規劃調整報告》“22級”開發方案中的第六個梯級電站,初擬裝機容量80萬千瓦;巴底水電站位于甘孜州丹巴縣和阿壩州金川縣境內,為四川省政府已審批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電規劃調整報告》“22級”開發方案中的第七個梯級電站,初擬裝機容量70萬千瓦。以上兩個梯級電站均由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管理。
四川大渡河流域卜寺溝、上寨、綽斯甲水電站裝機容量初步定為36萬千瓦、38萬千瓦和39萬千瓦。以上三級電站均由國電四川阿水電力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