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場化方向是我國電力改革的基本取向,但我國電力改革不應盲目照搬部分西方國家以私有化、破碎式分拆為特點的改革模式。應從促進能源發展戰略和能源安全的大局,從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持續發展出發,研究謀劃、統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電力工業的發展與國家發展、民族復興、人民幸福緊密關聯,電網企業在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效率、服務國計民生、建設和諧社會中,承擔著重大責任和歷史使命。
多年來,國家電網公司從維護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出發,堅決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和促進改革,圓滿完成了主輔分離改革、主多分開改革,積極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向全社會發布了分布式光伏發電、分布式能源并網服務工作意見,積極促進光伏、風電、天然氣等分布式能源發展。國家電網公司主動進行企業內部整合優化,處理廠網分開改革歷史遺留問題,不斷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認真分析研究電力工業發展趨勢以及面臨的形勢變化,結合國內外電力體制改革經驗教訓,形成了科學系統的改革思路和觀點。實踐證明,改革是發展的動力,持續進行的內外部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支撐了公司目前良好的發展局面和安全穩定的供電局面。
2002年啟動電力市場化改革以來的十年間,電力工業面貌煥然一新。我國發電裝機容量和發電量位居世界第二。電源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電網企業集約化發展,電網規模快速增長。國家電網逐步實現從薄弱到堅強、從傳統到智能的轉變,成為集電能傳輸、市場交易和資源優化配置功能于一體的現代綜合服務平臺,大范圍優化配置能源資源的格局初步形成,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必須符合我國具體國情
與我國整體經濟體制相一致,市場化方向是我國電力改革的基本取向,但我國電力改革絕不能盲目照搬部分西方國家以私有化、破碎式分拆為特點的改革模式,而是應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探索一條符合我國具體國情的改革路徑。
近年來,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面臨的環境與形勢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能源長期安全穩定供應矛盾突出。由于能源消費總量持續快速增長,我國能源的可持續供應面臨嚴峻的資源瓶頸約束,目前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人均剩余可采儲量分別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60%、6.2%和6.7%。二是環境保護和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任務繁重。目前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帶來了大量的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電力工業面臨節能減排和增強綠色發展能力的迫切要求。三是區域發展和城鄉發展尚不均衡。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城鄉二元結構矛盾依然突出,電力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亟須利用電網優化配置資源的平臺作用,將落后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奠定基礎。四是電力有效競爭機制缺失。“廠網分開”后發電側競爭格局初步形成,但競爭機制以及電價等配套機制尚未建立起來。電網作為支撐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物理平臺,既要積極推進市場體系和競爭機制建設,又要切實保持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調控能力。五是能源對外依存度持續走高。能源企業是參與國際能源競爭、落實國家能源戰略、提高國家政治和經濟影響力的重要載體。目前,我國亟須打造在國際能源市場上影響力大、競爭力強的大型能源集團。
基于以上對環境與形勢的分析,我們認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必須從促進能源發展戰略和能源安全的大局出發,從樹立大的能源發展觀、建立大的市場交易觀出發,堅定以下四個方面基本認識:
第一,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有利于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電力科學發展。現代社會對電力的依賴性越來越大,大電網事故是整個社會的災難。電力生產、輸送、消費瞬時完成,實時平衡,對安全性的要求極高。我國電力工業處在快速發展階段,大量新工程、新設備連續投運,電網結構、運行方式不斷變化,電力安全始終面臨巨大挑戰。隨著我國現代化、城鎮化發展步伐加快,電力需求持續較快增長的趨勢一定時期內不會改變。從現在到2020年,預計新增發電裝機8億千瓦以上,發展任務艱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遵循電力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始終有利于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不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促進電源電網科學健康協調發展。
第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有利于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隨著東部有限的能源資源日漸枯竭,我國能源開發重點逐漸西移和北移,以往省內、區域內自我平衡的電力發展方式已難以為繼,新增發電能源的60%位于西北部地區,負荷的60%以上位于中東部地區,全國范圍優化資源配置勢在必行。2012年國家電網組織跨區跨省交易電量達6055億千瓦時,跨區交易電量比2003年增長9.5倍。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突破省間和區域壁壘,構建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體系。
第三,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有利于保障民生。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服務民生是實現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礎。一方面,需要建立有利于城鄉電網統籌發展的管理體制,實現城市反哺農村,加快農村電網建設,為城鄉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另一方面,電力是基本的公共服務,亟須利用電網優化配置資源的平臺作用,將落后地區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為落后地區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奠定經濟基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必須充分考慮并體現區域和城鄉統籌發展的思路,解決好農村、邊遠地區電力發展和無電人口、低收入人群的用電等問題。特別是在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情況下,電力管理體制機制必須適應緊急搶險救災的要求,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服務于民生。
第四,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有利于新能源發展。發展新能源、轉變能源結構已經成為國際能源發展的潮流和趨勢。近年來,國家電網公司充分發揮一體化管理的體制優勢,有效解決了新能源發展中技術、標準、安全等諸多矛盾和問題,推動我國風電和太陽能等新能源實現迅猛發展。以風電發展為例,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并網風電達到6083萬千瓦;國家電網調度范圍達到5676萬千瓦,六年年均增速87%。我國已取代美國成為世界第一風電大國,國家電網成為全球風電規模最大、發展最快的電網,大電網運行大風電的能力處于世界領先水平。預計2020年,風電裝機將超過2億千瓦、光伏發電超過5000萬千瓦,必須依托大電網、大市場進行優化配置和消納。但我國新能源發展面臨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一方面,我國風電、太陽能等資源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