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國家發改委確定了天然氣市場化的定價方向,但天然氣價格改革至今都還沒有明確的方案出臺。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新一輪漲價潮在多地涌動。2012年底,四川宣布實行新的天然氣定價模式,這也被認為是天然氣價格改革步入深水區的標志。
第二輪漲價潮涌動
2010年國家發改委宣布上游氣價調整后,全國多地已經完成了氣價調整,包括成都、重慶、武漢、西安、合肥、哈爾濱等。自去年年底后,多地又掀起了一輪漲價潮。
去年以來,南京、徐州、無錫、常州、鎮江等城市已先后召開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計劃調整幅度為每立方米0.25—0.35元。去年12月初,江蘇徐州、南京導入了階梯式定價方式,湖南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氣也于去年12月1日起試行階梯氣價。
據了解,居民用氣價格實行階梯式氣價的價差收入,主要用于彌補上游核定居民氣量不足需用非居民氣量補充所產生的價差虧損,以及供氣公司迎峰度冬合同外臨時采購的LNG等高價氣源的補貼等,價差收入單獨列賬,專款專用。
終端承壓過重反對調價
廣東、廣西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已過去1年多了,天然氣價格改革何時能完全鋪開尚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其中,供氣企業通過天然氣價格改革將百億級的虧損轉嫁至下游,成了改革陷“糾結”的重要原因。
上游供氣企業近年來一直“哭訴”氣價倒掛給自身帶來的巨大虧損,以此為依據不斷對氣價改革發聲,希望將成本傳導至下游,減輕自身的虧損壓力。不過,下游以天然氣為主要燃料的工業用戶并不買賬,對氣價上調持明顯的反對態度。
國內天然氣銷售長期以來都采取價格管制的方式,從2009年開始,中石油從中亞進口管道天然氣,而管道進口氣卻按照國產氣價格銷售,進口氣價格與參照國產氣價格倒掛。“國產天然氣和進口天然氣是兩種供應國內的氣源,而由于國家定價的原因,國產氣價格較低,而進口氣的成本卻高于國產氣,國內氣價長期處于低位,使得中海油、中石油等企業不得不面臨每年數百億元的氣價倒掛虧損。”中石油內部人士說。
2011年中石油年報顯示,進口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業務虧損額達214億元,一舉抵消了國內天然氣銷售業務大半利潤。2012年中石油進口中亞天然氣約241億立方米,較上年增長近100億立方米,如果價格不能理順,虧損額勢必將進一步擴大。
能源結構調整進退兩難
在能源安全問題愈加突出的當前,有眾多業內人士發聲支持天然氣價格改革。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沒有完全反映市場供求變化和資源稀缺現實,低價格加劇供需矛盾。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認為,天然氣價改對于提高天然氣人均利用量,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具有積極意義。雖然會對需求產生抑制,但在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市場主體支付能力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天然氣價格小幅提高對需求的抑制作用有限。安迅思息旺能源分析師錢莉表示,如果國內天然氣價格水平長期處于低位,則天然氣進口企業將缺乏進口積極性,進而必然導致國產天然氣資源的過度開采和消費。
在上述類似言論的支持下,供氣企業百億級虧損帶來的成本轉嫁似乎也有了更多的理論依據。不過,同樣也有全國政協委員在兩會上提出反對意見:上調天然氣價格盡管可以減少少數石化企業虧損,但綜合分析“弊大于利”,不僅不利于我國能源結構調整,且對實體經濟、民生改善、生態文明建設等造成諸多不利影響。
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鎖認為,按照既定改革計劃,天然氣價格將快速上漲,調價幅度過大將導致終端消費成本驟升,一些成本敏感的用戶將放棄或放緩“天然氣替代”。
完善制度建設勢在必行
盡管當前“糾結”態勢明顯,但相關部門還是決定推行天然氣價格改革。“全面實施天然氣價格改革,試行居民階梯氣價。”這是國家發改委今年向兩會提交的《關于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中明確提到的內容。這與2012年“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的表述相比,今年國內天然氣價格改革或將全面升級。
業內人士認為,天然氣價改的實施需要階梯氣價、差別化政策等為價改實施鋪路,循序漸進,區別對待。改革的重點在工業用氣上,居民用氣要結合老百姓的承受力,同時建立政府補貼機制。
亦有專家表示,天然氣價格的形成機制、傳導機制與階梯氣價制度的配套進行,是化解終端漲價難題好辦法。在實施上下游價改傳導機制時,受到的產業鏈下游用戶阻力較大,尤其是部分地區天然氣消費量大,歷史價格卻相對較低。顯然,天然氣價改應從下游切入,完善階梯氣價、差別氣價等制度的建設,為氣改的順利實施鋪路。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認為,階梯氣價沿襲階梯水、電價改革思路,實現了對低收入家庭少提價甚至是不提價,但可以提高對高收入家庭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