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 年英國政府首次提出低碳經濟的概念以來,作為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能源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而現代經濟中,金融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層面,金融支持對于新能源行業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特別是金融創新對深化新能源和金融結合的作用是不容小視的。
金融創新與新能源的結合,被稱為新能源金融。新能源金融以新能源產業鏈為依托,借助金融手段,從最初的融通資金、中間的整合資源、最終實現價值增值三個方面研究新能源產業與金融產業的互動,并針對性地提出相應保障措施。它研究的是通過分析新能源產業與金融產業的結合點,將金融手段嵌入到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全過程中,創新符合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幫助新能源企業解決資金問題,促進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
金融創新的核心是開發出各種有利于資金融通的產品。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和機構投資者一方面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環境與社會責任,另一方面要善于捕捉越來越多的新能源產業發展機會,在發展新能源產業的過程中,研究開發新能源和金融互動下的金融工具創新。
除了支持新能源的銀行類金融產品創新外,開發新能源資產證券化產品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項目融資途徑。新能源資產證券化的一般運作程序是由經濟主管部門先將其擁有的準備證券化的新能源資產匯集成一個資產地,包括新能源勘查權、新能源開發權、新能源基礎產業等項目,然后政府以每一個項目為單位改組選擇項目發展商 (或組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發展商將資產賣給一個特設信托中介 (SPV)。SPV將各類資產按利率期限、風險的不同進行組合并對之進行信用增級,并由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最后將證券出售給投資者。發行收入經 SPV轉讓給項目發展商。在強化規劃管理,完善新能源開發監管體系的基礎上,發行新能源支持證券以籌集資金,切實增強新能源保障供給能力。
另外,項目融資作為新型融資方式,對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項目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我們可以考慮借鑒基礎設施BOT融資方式,為新能源項目籌集資金。有效運用BOT融資方式,我國新能源項目建設將獲得更為充裕的資金和更為先進的技術支持,必將推進我國新能源產業的迅速發展。我們還可以通過推廣PPP融資方式,加強政府對新能源產業的促進與引導作用。PPP模式在新能源開發利用中的作用表現為:第一,私人部門在新能源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一個項目時通常更有效率,能夠按時按質完成,并且更容易創新。第二,伙伴關系能夠使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各司所長,參與各方雖然沒有達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總收益卻是最大的,實現了“帕累托”效應,即社會效益最大化,這顯然更符合新能源項目的公共產品特性。第三,私人部門合作者通常會關聯到經濟中的相關項目,從而實現新能源投資的規模經濟效應。第四,由于投入了資金,私人參與者保證新能源項目在經濟上的有效性,而政府則為保證公眾利益而服務。在這種融資方式中,政府并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從而為項目提供了更加堅實的保障、進一步增加了項目成功的概率。
作為市場資源配置的關鍵領域之一,金融資源的配置創新,引導企業走向主動、走向自覺,就要發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金融創新是以節約資源消耗、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促進新能源發展為主要目的,以金融資源配置的市場運作規則為依托,通過創新金融組織、創新金融績效評估、開發新能源金融產品,并形成合適的金融產品結構,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充足的金融資金。
總之,金融業要善于捕捉越來越多的環境機會,適時推動新能源金融產品創新,主動參與到發展新能源產業的體系中來,通過金融與新能源的深度融合,實現新能源產業發展和金融創新的雙贏。可以預見,隨著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將來必定會形成一個新能源與金融良性互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