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依據近期簽署的《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蘇丹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諒解備忘錄》,自今年8月1日起,檢驗檢疫機構將對中國出口蘇丹的工業產品開始實施裝運前檢驗。屆時,蘇丹將成為我國繼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埃及和伊朗之后實施出口產品裝運前檢驗的國家。
需實施裝運前檢驗工業產品的范圍為HS編碼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產品(含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檢驗的內容包括產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衛生、環保項目檢驗,監視裝載或裝箱等。檢驗標準為蘇丹標準計量組織發布適用該產品的標準或者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標準;對于蘇丹沒有適用標準的,可適用相應的中國國家標準(GB)或者國際標準。貨物經檢驗合格后,由檢驗檢疫部門簽發裝運前檢驗證書,作為蘇丹進口監管部門查驗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蘇丹官方將憑該證書予以清關放行,并對附帶裝運前檢驗證書的貨物進行隨機抽查。
隨著中非貿易的不斷發展,非洲國家對進口商品的質量要求也日益提高。據統計,2012年,經溫州檢驗檢疫局檢驗出口至蘇丹產品共133批,貨值406萬美元,機電產品約占75%,所有涉檢貨物HS編碼均屬需監裝范圍,隨著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也被納入裝運前檢驗,受此政策影響的企業將更多。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保持檢企溝通,密切關注該政策的實施細則,提早做好相關準備,準確掌握蘇丹有關貨物品質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同時,簽訂合同時,應預留足夠的檢驗監裝時間,避免出口受阻。(史經輝)
需實施裝運前檢驗工業產品的范圍為HS編碼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產品(含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檢驗的內容包括產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衛生、環保項目檢驗,監視裝載或裝箱等。檢驗標準為蘇丹標準計量組織發布適用該產品的標準或者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標準;對于蘇丹沒有適用標準的,可適用相應的中國國家標準(GB)或者國際標準。貨物經檢驗合格后,由檢驗檢疫部門簽發裝運前檢驗證書,作為蘇丹進口監管部門查驗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蘇丹官方將憑該證書予以清關放行,并對附帶裝運前檢驗證書的貨物進行隨機抽查。
隨著中非貿易的不斷發展,非洲國家對進口商品的質量要求也日益提高。據統計,2012年,經溫州檢驗檢疫局檢驗出口至蘇丹產品共133批,貨值406萬美元,機電產品約占75%,所有涉檢貨物HS編碼均屬需監裝范圍,隨著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也被納入裝運前檢驗,受此政策影響的企業將更多。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保持檢企溝通,密切關注該政策的實施細則,提早做好相關準備,準確掌握蘇丹有關貨物品質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同時,簽訂合同時,應預留足夠的檢驗監裝時間,避免出口受阻。(史經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