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煤”或許能夠喚醒國家、企業對煤礦瓦斯和煤層氣抽采更大的熱情。
日前,國家能源局下發今年一季度煤礦瓦斯事故控制指標、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和地面煤層氣開發利用目標完成情況的通報。自去年以來,煤層氣持續不景氣。
本報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一季度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西、河南等8省沒有完成煤礦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標;山西、內蒙、吉林、黑龍江等7省瓦斯事故死亡人數超標;晉煤集團、中聯煤層氣公司等企業均未完成地面煤層氣產量、利用量目標。
現階段,我國煤炭年產煤超過35億噸,伴隨煤炭開發進入大氣中的煤層氣每年約200億立方米。這個數字是2012年全國煤層氣利用總量的4倍。
瓦斯死亡人數超標39人
根據國家能源局文件,2013年煤層氣抽采目標是160億立方米。其中,煤礦瓦斯抽采125億立方米,利用量44億立方米;地面煤層氣產量35億立方米,利用目標30億立方米。
據各省、企業上報的統計數據,一季度全國抽采瓦斯29.3億立方米,利用量5.35億立方米;地面煤層氣產量6.95億立方米,利用量5.33億立方米。實際完成情況并未達到既定目標。
能源局通報顯示,在全國范圍內只有河北、內蒙古、吉林、安徽、貴州、陜西、寧夏等7省完成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標。在未完成任務的省份中,江蘇、新疆煤層氣抽采利用率為零;云南利用率只有6.5%,吉林只有9.5%、湖南煤層氣利用率不足15%。
從重點企業完成情況看,中聯煤、中石化、晉煤等各煤層氣企業均未完成目標,煤層氣利用率為76.6%,同比下降3.1%。
為嚴控煤礦瓦斯事故發生,國家能源局限定全年煤礦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數指標,并向各個省分解。2013年全國煤礦瓦斯事故控制指標為62起事故、死亡307人。相比之下,今年指標與去年有大幅縮減。
從各省分解情況看,湖南(38人)、四川(38人)、貴州(38人)、云南(35人)、重慶(24人)、山西(15人)、遼寧(15人)、河南(10人)等地獲得死亡人數指標最多。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統計,一季度全國瓦斯事故15起,死亡116人,同比增加1起、48人,死亡人數超指標39人。其中,發生特別重大瓦斯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1起,死亡36人。
北京、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河南等16個省份和新疆建設兵團未發生瓦斯事故;山西、內蒙、吉林、黑龍江、山東、貴州、云南等7省(區)死亡人數超標。特別注意的是,山西、黑龍江、云南三地瓦斯抽采利用沒有達標,瓦斯事故死亡人數同時超標。
建議重組地方煤礦
根據煤層氣開發利用“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煤層氣產量要達到300億立方米,地面開發160億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礦瓦斯抽采140億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
中國石油和化工聯合會一份內部報告估算,為實現這個目標,今明兩年共需完成10000余口鉆井,新增數幾乎是歷年鉆井總數之和。“十二五”后3年,各主要生產企業須以年均翻番的速度發展,并在2014年底前完成所需產能建設的鉆井工作量。
“但從目前的情況判斷,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的難度很大。”上述研究報告如是認為。
中國煤層氣發展20余年,但商業化開發仍在路上。在2012年我國煤層氣產業出現了增速放緩的跡象。當年,全國累計抽采煤層氣125億立方米,僅比2011年增長10億立方米,增長8.7%,遠低于過去5年的平均增速。
根據業內專家分析,體制、政策、技術、管理是制約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在體制上表現為,煤炭企業和煤層氣企業財政隸屬關系不一致,導致地方保護主義支持煤炭企業侵害煤層氣礦權人的合法權益。“這在煤炭與煤層氣礦權重疊上表現尤為突出,一些地方存在煤炭優先或相對排斥煤層氣探礦權、采礦權設置的問題。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支持利益相關方盜采煤層氣資源行為。”上述專家說。
在煤炭與煤層氣礦權的重疊問題上,國土資源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先后出臺政策,但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有業內專家提出,為根本解決礦權利益沖突,可以仿照1998年組建中石油、中石化的模式,重新將地方國有重點煤礦上收,組建地方煤礦管理總公司,實現內部利益平衡。
在煤層氣行業管理上,存在待批、待備案時間長,審批環節太多等問題。如,企業申請采礦證時,需要專門鉆水文井,至少經過3~5年的監測合格,才能獲得國家環保部門的環評批復。“實際上,煤層氣井從一開始勘探就需排水,完全可以利用這些探井先期進行地層水的水量、水質監測,并不需要專門進行水文鉆井。”上述專家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