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不僅在于臨時需求
美國2012年的風力發電開發量遠遠超過了“掀起了革命”的天然氣火力發電。雖然很大原因在于生產稅收抵免(PTC)即將到期而產生了大量臨時需求,但還存在僅以這一理由難以解釋的“結構性變化”。
的確,借助PTC,成本會降低,但即便如此,目前風力發電成本也高于燃氣火力發電,如果購電方沒有意向,就無法簽訂售電合同。
在已實行必須采購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的RPS制度(Renewables Portfolio Standard)的州,電力公司不得不采購風力發電。不過,有些州已幾近達到RPS的極限,而且還有21個州尚未實行RPS制度;還存在延長實行制度期限的彈性規定;在風力發電電力收購者中,還存在不受RPS規制的普通運營商。因此RPS制度不可能是風力復蘇的主要原因。
反而倒是“電力價格超長期固定”這一商品性得到重新認識,可編入投資組合的益處獲得較高評價,這些因素提高了風力發電的需求。
進行收購的電力公司、進行開發的開發商、對電力開發進行投資的運營商以及進行貸款的金融機構等面對能源價格變動因素日益增加的狀況,開始重視“價格超長期固定”這一特點。也就是說,開始高度關注風力發電作為風險套期保值手段的價值。
超長期固定合同的套期保值功能
首先,收購電力的電力公司對于風力發電的認識開始發生變化。從按照RPS制度義務收購電力,轉變為從電源優化組合的角度出發積極地進行探討。
大規模電力收購商開始產生疑問,偏重天然氣火力發電的電源構成是否合理?隨著頁巖氣革命的興起,利用低價燃料所發的電力非常具有吸引力。不過,天然氣火力發電的燃料費在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較高,而燃料費會不斷發生變化。并且,如果現在的燃料價格是最低價,那么將來價格必定會上升。實際上,目前天然氣期貨行情已在看漲。
另一方面,風電場及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所發的電力,一般是由開發商(發電企業)與電力公司簽訂20年~25年的固定價格收購合同(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從電力收購方來看,較好的組合是目前價格較低但會發生變化的天然氣火力發電,與目前價格較高但長期處于穩定狀態的風力發電相結合。
在美國,新開發的風力發電通過PPA合同及所有權,作為自備電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比率在2011年為76%,而在2012年已經上升至85%(其他15%是向市場售電的商業發電廠(Merchant Power Plant)。這85%中,PPA占76%,所有權占9%。到2012年,與新風力電源簽訂采購合同的電力公司已經從2011年的44家增加到了66家。從2012年的風力發電認購單位來看,除了66家電力公司,還有9家電力經紀商、18家工業企業、11個大學等教育機構以及8個地方政府等。
谷歌看好風力發電的理由
作為回避天然氣燃料成本變動風險(保值)的手段,主要包括期貨合同及期權交易等。不過,在5年乃至10年的長時間內,這種傳統的套期保值手段并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價格在20年~25年內固定的風力發電作為天然氣的“替代燃料”,吸引力與日俱增。
目前持續在可再生能源領域進行大規模投資的谷歌正是著眼于這一點。該公司最大的運營成本在于電力。向風力發電投資的原因,不僅在于減排二氧化碳,還對對沖成本變動風險的套期保值功能寄予厚望。該公司電力負責人說:“不管是天然氣價格較低,還是PTC的作用今后將逐漸弱化,風力發電的投資組合價值非常具有吸引力!
奧巴馬政權表示將針對可再生能源永久實行PTC,使得可再生能源所擁有的新價值受到關注,這應該也是谷歌看好風力發電的一個原因。
與天然氣火力互補
天然氣火力發電和風力發電是互補關系。選擇天然氣還是選擇可再生能源,這種二選一的探討是毫無意義的。兩者在采購成本方面,屬于長期固定電源和變動電源的組合,在供求變動方面,屬于難以調節的電源和易于調節的電源,存在互補關系。對風力成本將下降和天然氣價格將上升的預測加速了兩者相結合的進程。再加上對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實現電網平價(采用太陽能發電的成本下降到與電力零售價格相當)的討論。我們終于開始步入這樣一個時代。
隨著可再生能源普及率的提高,這些討論將變得更易于理解。最近剛剛決定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日本需要具備著眼于未來的創造力。
這種變化對于思考日本的未來也非常具有啟發性。在無需考慮燃料費變動風險的燃料費調整制度之下,對于電力公司來說,火力發電是能夠將燃料費變動轉嫁到電價中、在經營方面保持穩定的電源(對于被轉嫁的用電方來說是不穩定電源)。不過,這個只限電力公司和燃氣公司可擁有的特權,如果因受到會導致經營過于寬松的批評而被廢止,會出現什么情況?如何對沖燃料成本變動產生的風險,這是全球共通的課題。作為分散經營風險的手段,燃料費為零、成本變動較小的可再生能源的價值應該會進一步得到提升。
技術開發取得進展,業務可靠性增加
美國風能協會(AWPA:American Wind Power Association)在2012年年底,提出了用6年時間分階段將減稅水平下調至零的PTC淡出方案。這或許是避免廢除PTC的苦肉計,但可以看出,即使減稅水平降低,只要PTC制度繼續存在,就能維持向風力發電的投資。
其原因在于,隨著風力發電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