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WWF)曾經做出“2050年實現100%可再生能源”的樂觀預測。其中,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水力發電都將成為主要的電力來源。考慮到風能和太陽能的不穩定性,更有效地儲存和輸送能源的智能電網將應運而生。在其他可再生能源無法為飛機、船舶、載重車輛及需要很高溫度的工業加工工藝提供燃料時,會使用到生物能源,比如液態生物燃料和固態生物質能。不過,筆者認為,這美好的愿景意味著能源供應體系的完全革命,也意味著社會利益格局和人類生活方式的巨大變革,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不到40年的時間里,這樣大范圍的變革是很難實現的。
根據《BP能源統計年鑒(2010)》的數據,化石能源在世界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有87%的比重,仍然是能源供應體系的“絕對明星”。首先,從就業角度看,每種能源品種的生產、運輸和使用都具有一定的技術門檻,工人從一種能源品種轉向另外一種能源品種需要學習大量的新知識。短時間內全面推行可再生能源,不但面臨著技術人才的短缺,也可能導致原有產業工人大量失業。其次,能源項目一般都具有時間跨度大、投入資金高等特點,所以,對于未來進行規劃時,也必然會考慮到現有能源供應設施的服役情況。“完全拋棄傳統能源設施另起爐灶”的做法顯然是不行的,這樣不但會造成巨大的資金浪費,而且會增大能源供應的風險,形成新的不安全因素。最后,從現實的經驗來看,能源產業結構的調整,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從上世紀60年代至今,德國花了大約50年的時間,才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供應結構的比例從略大于60%下降到不足30%。從世界范圍來看,由于對環境保護的重視,憑借自身產業結構合理、能源技術進步等優勢,德國已經走在了能源供應清潔化轉型的前列。與此同時,由于經濟發展的需要,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程度實際上是逐漸加深的,因為在能源價格并未包含或反映環境和生態成本的今天,化石能源還是最經濟可行的選擇。
除此之外,我們還不能高估先進能源技術的落實速度。如果在供應端,風電、光伏發電、地熱能、水電、生物質能以及海洋能發電將提供未來所需要的全部能源供應,那么在需求端,制造業、建筑業和交通業等領域也必須發生新的技術革命,而作為聯結供應和需求的能源基礎設施的電網,面對具有“間歇性、波動性大、分布廣、能量密度低”等特點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帶來的挑戰,也需要進行一場巨大的革命。
能源體系的巨大變革離不開資金的支持。由于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回收期較長,投資風險較大,因此資金來源亦是“100%可再生能源”愿景面臨的巨大挑戰。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忽視技術的國別差距: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并不均衡,發達國家在可再生能源的研發、生產、部署上占有絕對優勢,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非洲的發展中國家)只能依賴于國際援助才能建造少量可再生能源項目。發達國家對于發展中國家的資金和技術援助,在國際談判中遇到了僵局。受這一現實制約,廣大發展中國家很難享受到可再生能源的實際好處。如果強制推行“能源供應非化石化”的要求,會有相當一批發展中國家陷入能源貧困。
能源供應體系的變革是一個漸進的、長期的過程,需要幾代人的努力,現實是復雜的,變革也不會是一蹴而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