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采取以低能源、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模式,走節能減排、發展可再生能源和循環經濟的道路,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節能減排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項國策。然而,一些節能減排燃油新技術、新產品在推廣應用時遇到阻力,一些節能減排燃油新標準難以實施。這不僅需要社會方方面面高度關注,更需要得到中央政策的支持。
甘肅省根據我國標準化法的要求,依據大量的檢測數據和應用數據,首例創新了我國第一部含節能、減排指標的新型汽油、柴油地方標準,標準中規定在汽油、柴油國標的基礎上允許加入改善使用性能的燃油添加劑,使汽油節油率達到3%、柴油節油率達到2%,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分別下降20%、10%、4%、25%.用標準方式促進產品應用并取得節能減排效益,同時也能促進更多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的發展。但在實施中也困難重重。
經調查了解,無法推廣應用的主要原因:一是認識問題。二是利益沖突。
從科學性和有效性上說,最好的辦法是在煉油企業的油品出廠前加入添加劑,但由此使煉油企業增加的生產成本卻無法消化。對于煉油企業來說,即使產品能給國家、社會和百姓帶來巨大效益,但如果不能給企業帶來效益,則拒絕經營,除非有價格政策支持或對油品提出強制性要求。對于成品油銷售企業來說,更不愿因加入能夠節油減排的添加劑而減少燃油銷售量和銷售利潤。這樣,一個在宏觀上和國家利益上具有巨大效益的產品,卻在微觀上和行業利益面前顯得蒼白無力而無法推進。
對于推廣應用節能減排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標準,應從一個個項目著手,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財政、稅收、價格及產業政策支持力度。為此建議:
第一、制定標準在煉油生產源頭添加,在空氣污染程度較重的城市率先試行。國家發改委支持甘肅實施含節油率、污染物排放下降率的燃油標準,并將其作為全國試點地區。在大范圍推廣和總結經驗后,制定在車用燃料標準中增加節油、降污、清凈等指標(或生產過程中的內控理化指標)的國家車用燃料標準。
第二、出臺專項資金政策、支持燃油節能減排新產品應用。前期試點可考慮采取支持乙醇汽油應用的方式并用財政補貼給予支持,全面應用時再出臺相關價格政策,規范節能減排產品的推廣應用。與此同時,盡快出臺各種激勵政策,扶持研發企業和產銷企業不斷創新、研制出更多的節能減排新產品,逐步建立造福于人類和社會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