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于近日下發特急文件,部署對全國重點地區現役燃煤電廠(包括自備電廠)煙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開展專題監管調研。調研范圍包括: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相關的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上海、廣東及煤電裝機比重比較大的省份山西、內蒙古、陜西、甘肅、寧夏、黑龍江、河南等15個省(區、市)。
據悉,此次調研根據國務院領導批示,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由國家能源局組織派出機構、電網企業、發電集團摸底清查,加大對現役燃煤機組污染排放監控力度。該項工作亦被列入“能源監管十二條”。
最嚴電力排放標準爭議
根據通知,調研內容包括電力企業及地方政府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2012年全年及今年上半年污染物治理與排放情況;脫硫、脫硝、除塵設備煙氣排放連續檢測系統的安裝與運行情況;燃煤電廠在煙氣污染排放治理工作中的問題和相關建議。
調研組將在15省市電廠摸底基礎上,現場抽查。每個省份分別抽查4~6家電廠(含1~2家自備電廠)其中單機容量60萬千瓦以上機組不少于1家,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機組不少于3家。
一位地方電力企業人員告訴記者,“調研將側重對主要經濟指標的了解,如資金投入與收益、年利用小時數、供電標準煤耗、廠用電率等,并聽取電力企業的意見,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現階段,我國實施史上最嚴格的電力污染排放標準,電力行業意見較大,認為是“鞭打快牛”,且標準太高,政策變化太快,缺少電價等配套政策。
年1月1日,國家環保部實行最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按照規定,煙塵排放限值由50毫克每立方米降低至30毫克每立方米;2012年1月1日起,新建火電機組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為100毫克/立方米;2014年7月1日起,現有火電機組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為100毫克/立方米。
對于上述排放標準,電力行業普遍認為過于嚴格,且到了近乎瘋狂的地步。“新排放標準全面提高了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嚴于所有現行的法規和行政要求,且極大超過了‘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中電聯專家指出。
對此,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王開宇曾向本報回應稱,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需要綜合考慮環境質量要求、環境污染現狀與行業經濟技術發展水平。我國能源結構中,火電在電力裝機中比重超過70%,加之國內外環境管理方式的差異,要求對燃煤機組采取更加嚴格的控制措施。
建議出臺電力排放支持政策
環境保護部發布的《2012中國環境狀況公報》,92%、27.6%的火電機組已分別安裝了脫硫、脫硝裝備。
中電聯統計,2012年底,我國煙氣脫硫機組達到6.75億千瓦,煙氣脫硝機組2.3億千瓦,規劃和在建超過5億千瓦。
上述中電聯專家認為,火電機組不是霧霾主要因素,而且火電節能減排正在付出巨大經濟代價,需要出臺節能減排支持政策和電價政策。
其舉例稱,目前全國燃煤電廠現在一年排放150萬噸煙塵,而這個數字在1980年是400萬噸左右。三十多年來,我國燃煤電廠裝機翻了十幾倍,但煙塵排放總量卻大大下降。電力二氧化硫排放量從2005年的1300萬噸降到2012年的883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到900多萬噸。
有電力企業反映,火力發電機組安裝脫硫、脫硝和除塵裝置并投運后,大約需增加發電煤耗3-4克標準煤/千瓦時,給電力行業節能帶來新的壓力。
按照新的排放標準,2011-2015年期間全國需要完成脫硝改造的煤電機組高達6億千瓦。多個發電企業負責人在多種場合表示,0.8分/千瓦時的脫硝電價補貼未能覆蓋大部分電廠成本,建議提高脫硝電價水平,緩解火電運營壓力。
在除塵方面,發改委環資司官員預測,從經濟效果看,煙塵排放降至30毫克/立方米,至少每度電再加2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