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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環保廳官員周二表示,目前已在積極開展大氣治理工作并申請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環境監測設施及示范工程,并用于污染治理和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
財政部14日發布消息稱,中央財政安排50億元資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京津冀蒙晉魯六省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重點向治理任務重的河北省傾斜。
至于這比資金具體有多大比例分到河北省,上述人士表示,“具體金額目前上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該省此前已在積極申請國家級環保專項資金,籌措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用于環境建設等工作,包括公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環境監測設施優先支持;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優先支持。
今年9月,環保部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提出到 2017 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 2012 年基礎上下降 25%左右,山西省、山東省下降 20%,內蒙古自治區下降 10%。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 60 微克/立方米左右。
當月,河北省出臺了《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十條措施》,其中包括拆除一批燃煤鍋爐、創建一批重點大氣污染控制區、上一批脫硫脫硝、除塵項目等。
上述官員表示,這些都將是近期治理大氣污染的重點工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