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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我市開始實施《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4年多過去了,《條例》實施效果如何?今年6到8月,市人大常委會對該《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今天召開的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執法檢查組組長楊慶育就執法檢查的情況進行了報告。
“從此次檢查情況看,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條例》明確的工作職責,全面推動落實了《條例》的各項制度、規定,率先在全國建立了推動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產業發展、實施能力和社會參與五大體系。”楊慶育說,具體來看,建立了新建建筑節能全過程閉合監管體系。
比如,在設計階段,率先在全國創建并在全市實施建筑節能初步設計專項審查和建筑節能設計質量自審責任制,對達不到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項目,不得通過初步設計審批,對設計質量差的設計單位定期通報;在施工階段,建立了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誠信檔案,保障建筑節能工程質量;在竣工驗收階段,對新建建筑全面實行強制性的能效測評與標識,對新建建筑在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等環節貫徹落實節能標準的質量進行最后的評價和檢驗。
《條例》實施以來,我市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了400余次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并對近400個違反《條例》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下發了執法告知書。目前,我市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由2007年的31%提高到98%以上,實現了國務院提出的達到95%以上的目標。